(一)大庆市让胡路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对应市局相关机构设置,负责应急局机关日常工作运转,统筹、协调局其他内设机构和部门的各项工作,负责局信息、保密、信访、上级文件收发管理工作;负责局车辆维修油料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工作;负责局疫情防控协调、外聘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各类行政重要会议的筹备组织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文化建设、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及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舆情处置、信访稳定等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38室
办公电话:0459-5093939
(二)安全协调办公室
对应市局相关机构设置,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指导、协调、监督、统计、分析行业主管部门、属地单位、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区性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负责区安委办工作信息、通报专报、文件收发、重要文稿(汇报材料)起草等工作;负责承接上级安委会布置的各类督查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性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29室
办公电话:0459-5364324
(三)督查考评办公室
对应安委办工作职责,推进安委办实体化运作,发挥安委办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安全培训等工作职能;研判全区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重大问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培训、考核区政府行业部门、属地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省市区交办的各领域专项整治任务的专项督查督办、回头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各领域、部门属地、重点企业、隐患防治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217室
办公电话:13199085888
(四)党建宣传办公室
对应市局、区委相关机构设置,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各项党务工作,协助书记制定党组、党支部工作计划、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组、党支部会务准备、来文来电、文件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组织、纪检、公务员考核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组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做好党员日常管理及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党组巡察工作及区委巡察组反馈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协助书记抓好党风政风、能力作风建设和安全保密工作;协助书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和党务宣传工作,及时掌握干部、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提出做好群众工作的建议和设想,不断改进党建工作;负责完成局党组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39室
办公电话:5073511
(五)财务资产办公室
对应市局、区政府相关机构设置,负责部门预决算、经费使用、财务管理、劳资事务、执法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37室
办公电话:5073520
(六)法制监督办公室
对应市局、区政府相关机构设置,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文书管理工作;负责诚信体系建设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25室
办公电话:0459-5596228
(七)项目审批办公室
对应省市工作任务、工作实际需要设置,负责应急项目评估立项、行政审批、评估鉴定、实施流程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25室
办公电话:0459-5596228
(八)事故调查统计中心
对应市安委办、区两办、安全生产实际设置,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依法处置、会商研判、舆情稳控等工作;负责事故信息快报、两办急报、系统录入等工作;负责依法成立专项事故调查组,组织研判分析事故调查结论,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26室
办公电话:0459-5073502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
对应市安委办、市局、工作实际设置,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能日常业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资源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区应对灾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226室
办公电话:0459-5073509
(十)减灾(防震减灾)办公室
对应市安委办、市局、工作实际设置,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区防震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和日常业务工作;组织制定防灾减灾救灾综合性政策及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牵头组织区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及信息化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统计、发布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灾害救助,救灾捐赠及防震减灾培训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
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担区减灾委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区减灾委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46室
办公电话:0459-5073519
(十一)防汛抗旱(森防)办公室
对应市安委办、市局、工作实际设置,承担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能和日常业务工作;协助应急办公室处置防汛突发事件;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负责全区防汛会商,及时汇总雨水情、灾情和预警信掌握汛情、旱情并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相关信息,指导监督重要河湖防汛及应急演练工作;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策;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应急培训、演练。
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及扑救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226室
办公电话:0459-5073509
(十二)应急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推动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喇镇、各街道办事处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办公地点:让胡路区综治中心一楼
办公电话:0459-6888509
(十三)安全生产监察大队
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全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织执法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对应市局监察执法支队及工作实际,设置区级执法大队内设业务机构:
内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内业工作,承担会务、文电、信息,工作计划、方案、总结制订与撰写、执法数据统计报送、执法卷宗整理归档等工作。
办公地点: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143室
办公电话:0459-5073517
监察执法一中队:承担东湖街道、乘风街道、创业城街道、银浪街道、喇嘛甸镇宏伟村区域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年度执法计划及临时性执法任务;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监察执法二中队:承担怡园街道、西宾街道、龙岗街道、旭园街道、喇嘛甸镇富强村区域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年度执法计划及临时性执法任务;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监察执法三中队:承担奋斗街道、北湖街道、庆新街道、银浪牧场、红骥牧场、星火牧场、喇嘛甸镇三胜村区域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年度执法计划及临时性执法任务;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监察执法四中队:承担喇嘛甸镇(除喇嘛甸镇宏伟村、富强村、三胜村)区域的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监督管理、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年度执法计划及临时性执法任务;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监察执法五中队:承担全区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 系 人:李娜丽
联系电话:0459-509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