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内设科室及职责
1.综合法规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领域政策法规宣传、研究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制审核和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职业健康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宣传、教育、培训和科技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事务等综合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 :0459-8109620
2.安全生产监管科。
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中介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综合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发布上报存档工作。
办公电话 :0459-8109991
3.生态环境保护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编制辖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环保事故统计;负责生态环境信息统计工作;负责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执行和落实工作;负责协调企业试生产和生产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负责污染物控制和危废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废气、废水、废渣和噪声)监测、监管,生态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负责高新区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 :0459-8109665
4.应急协调科。
主要职责是: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高新区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辖区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检查各级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论证、备案和演练工作;负责高新区应急救援指挥调度工作,统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规划协调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调度、指导各专业救援队伍;负责组织全区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调运和救援资产管理等应急准备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分析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并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建立与上级及各类专业救援机构的信息联络机制。
办公电话 :0459-8109807
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大庆高新区火炬新街33号管委会办公楼3层
联系人:张春月
联系电话:0459-6666771(节假日除外)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