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大庆市农业农村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3322024-08-13 08:39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保密、信访、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协调本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制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办公地点:2号楼220,

办公电话:0459-6390511。

(二)政策法规与改革科。

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村土地承包、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和村级债务清理化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指导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指导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听证、普法宣传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310,

办公电话:0459-6372255。

(三)发展规划科。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313,

办公电话:0459-6395035。

(四)计划财务科。

落实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农业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政策。组织开展局机关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218,

办公电话:0459-6186536。

(五)乡村产业发展科(县域经济科与其合署办公)。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县域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县域经济有关政策的协调和实施工作。指导开展农民创业创新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312,

办公电话:0459-6186547。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美丽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306,

办公电话:0459-6361567。

(七)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310,

办公电话:0459-6364045。

(八)市场与信息化科(对外经济合作科)。

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农产品营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办公地点:2号楼309,

办公电话:0459-6393066。

(九)科技教育科。

承担落实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指导外来物种相关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地点:2号楼213,

办公电话:0459-6377417。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等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112,

办公电话:0459-6186531。

(十一)种植业管理科(中药材发展科与其合署办公)。

起草种植业(含种业)、中药材种植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开展种植业、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生产工作,监测分析种植业、中药材产业发展形势并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经营、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全市植物检疫及监督管理、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110,

办公电话:0459-6186548。

(十二)畜牧科(渔业渔政管理科与其合署办公)。

起草畜牧业(含畜禽种业)、饲料业、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基地建设、结构调整、良种推广应用。指导养殖业粪污资源化利用。组织开展畜牧业、渔业生产信息监测、形势分析。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

办公地点:1号楼407,

办公电话:0459-6186537。

(十三)兽医科。

起草兽医事业和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承担动物疫病防控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畜禽屠宰。

办公地点:1号楼501,

办公电话:0459-6372535。

(十四)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建议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指导农机新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督指导。指导农机合作社建设。承担农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209,

办公电话:0459-6370580。

(十五)农田建设管理科(项目监督管理科与其合署办公)。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组织编制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项目和节水灌溉项目管理工作。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和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项目库建设、专家库管理和农田建设信息化工作。提出农田建设政策建议,牵头拟订农田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农田建设项目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指导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考评。承担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督查项目建后管护情况。承担耕地地力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监督检查。

办公地点:2号楼308,

办公电话:0459-6396867。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地点:2号楼205,

办公电话:0459-6396862。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负 责 人:张宇航 联系电话:0459-6390511

联 络 人:刘欣宇  联系电话:63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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