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规划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及制装管理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24454)
(二)法规股。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相关的政策措施。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10052)
(三)登记注册股。
组织指导并实施各类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承担内资、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组织指导并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指导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13507)
(四)信用监督管理股。
组织指导并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信息。建立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
(联系电话0454-04547617065)
(五)反不正当竞争股。
组织指导并实施国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联系电话—04547610471)
(六)价格监督检查股。
组织指导价格监督检查方面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有关综合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22561)
(七)网络交易与商品市场监督管理股。
组织指导并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并实施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联系电话—04547610437)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申诉举报中心)。
组织指导并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组织指导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组织指导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监督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11315)
(九)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
落实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或受理商标(专利)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信息加工标准。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相关工作。研究分析和发布全县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工作。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贯彻知识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政策。贯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活动。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并实施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依法受理驰名商标的请求、审查和报送。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及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10053)
(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组织实施质量激励、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指导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监督检验检测活动。组织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4547610484)
(十一)食品流通、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
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工作。监督指导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和现场制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小经营核准(销售类)工作。监督指导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和食品小经营核准(餐饮类)工作。监督指导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指导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负责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10427)
(十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
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24468)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安全监察工作。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联系电话—04547610442)
(十四)计量和标准化股。
负责贯彻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宣传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等企业标准化工作。承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落实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实施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本区域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授权、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联系电话—04547620720)
(十五)药品、药械监督管理股。
承担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承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召回。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联系电话—04547610445)
(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拟定地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有关监督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及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10445)
(十七)人事劳资股。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出国人员备案工作。拟定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本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10464)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4547625353)
办公地址:汤原县京抚路西侧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454-7624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