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设置
(一)办公综合岗位。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安全、档案、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后勤等工作。承担机关资产管理、联络接待、综合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贯彻执行行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贯彻实施有关规费政策。承担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引资、融资、专项资金管理、预决算、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和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联系电话:0454-6045200)
(二)业务综合岗位。
参与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编制区域内交通各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划。参与编制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拟订区域内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前期立项审查及后期评价工作。提出全区交通建设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并申报。承担有关交通运输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统计、监测等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承担公路对外合作有关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国防交通工程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战备公路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军地沟通协调、国防交通动员等有关工作。贯彻实施公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承担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业应急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或参与行业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贯彻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工作。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审查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规定权限内初步设计审批。承担交通重点工程、大修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招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造价和规定权限内竣工验收工作。贯彻落实公路路政、建设、养护、运营、管理等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路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有关公路行政许可工作。贯彻实施综合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承担综合运输协调与衔接工作。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按规定负责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规定内权限内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
(联系电话:0454-6045200)
二、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办公地点: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275号郊区第二行政中心4号楼3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早8点30分-晚5点。
联系电话:0454-6045200
负责人姓名:赫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