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人 洪涛
联系电话:0453-5713785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财务、人事、工会、文书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年度考核奖励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起草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政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普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
拟定林业和草原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市级预算内投资及相关项目的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负责统计信息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级、市级投资、部门预算、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组织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直属单位和基层场圃财务财务监督管理以及相关财务审计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监督稽查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保护林业和草原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
承担机关、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和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场圃劳动用工,工资核定等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林业职称评定及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申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资。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基层场圃的党群工作。
保护修复和荒漠化防治股:
负责人 赵威
联系电话:0453-5713856
承担森林、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拟定造林规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市造林绿化检查验收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指导古树名木保护,参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起草本市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执行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组织指导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规程。
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发展和改革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子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子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落实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研究拟定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组织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和交流,承办相关重要交流活动和履约工作。承担有关协定、协议和协定书的工作。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和秸秆焚烧等工作。监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改革发展与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 管宝峰
联系电话:0453-5713975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省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许可管理。
执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森林资源,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森林资源监督稽查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制度。
负责监督检查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破坏草原和湿地资源案件的稽查和督办。
指导草原、湿地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国家、省湿地保护规划,拟订相关本市保护规划和标准并贯彻实施,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市各类湿地。监督管理草原、湿地的开发利用。参与草原、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本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本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林草综合执法股:
负责人 孙林
联系电话:0453-5713319
负责森林资源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湿地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野生动物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其它涉林案件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和配合省市林草资源专项执法行动;负责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衔接工作;负责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稽查和督办工作;负责对破坏草原、湿地及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稽查和督办工作;负责木材检查站执法及站务建设管理工作。
林长制办公室:
负责人 管宝峰
联系电话:0453-5713760
承担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股:
负责人 李国辉
联系电话:0453-5713889
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林草行业开展防火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早期火情处理、专业半专业防扑火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市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下属单位
六个林场一个国有苗圃,分别是海林林场、火龙沟林场、红海林林场、德家林场、新海林场、柴河林场、中心苗圃。
海林林场
场长:宫永发 联系电话:13555402516
火龙沟林场
场长:邓希胜 联系电话:15946344600
红海林林场
场长:张红军 联系电话:13836329277
德家林场
场长:鲁军 联系电话:13514507109
新海林场
场长:李彬 联系电话:13945336233
柴河林场
场长:潘春生 联系电话:13351332166
中心苗圃:
主任:康庆国 联系电话:13946391643
三、事业单位
海林市林木和种苗站:
负责人 杜福凯
联系电话:0453-5713828
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发展和改革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落实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研究拟定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新品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和交流,承办相关重要交流活动和履约工作。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负责人 丁云飞
联系电话:0453-5713951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负责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分析基层单位测报数据,发布虫情动态预报,并提出防治措施;负责制定除治森林病虫害的实施计划,组织好交界地区联防联治,对除治情况定期检查;负责抓好林业有害生物标本采集工作;负责做好专兼职防治、检疫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抓好病虫害防治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国家级中心测报点日常工作的组织管理,执行直报制度,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的监测预报任务。
海林市森林和草原调查大队:
负责人 倪子辉
联系电话:0453-5713690
负责全市森林、草原和湿地等资源调查任务;负责全市各种林业专项调查、征占用林地调查、造林规划设计、采伐设计调查等;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统计和建立资源数据库;负责木材采伐、工程造林设计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林权争议的现场调查,包括林地、林木权属界址点认定等;负责林草案件现场、火灾现场、病虫害受害区等技术鉴定工作。
海林市森林消防大队:
(有编制,无编制人员)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治火,全面监测野外火情;负责保护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和扑救全市森林火灾,承担全市其他应急抢险救灾任务;承担全省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负责对全市义务森林消防队伍的培训、实战演练和新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各中队森林消防队伍开展防火救灾工作;负责维护保养森林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53-5713700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海浪路284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3-5713785
电子信箱:lyy7222291@163.com
负 责 人: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