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黑龙江省水利厅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252024-06-14 07:38  95商服网

黑龙江省水利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0451-82622902

(二)规划计划处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提出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安排建议,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0451-82620652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市(地)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0451-82600324

(四)财务审计处

编制省级水利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资金和工作清单分解安排建议方案,并统筹协调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对厅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0451-82627564

(五)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0451-87202753

(六)水资源管理处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流域、跨市(地)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含水位、流量、水质等要素)监测工作,负责全省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0451-82627565

(七)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科技外事处)

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国际河流(湖泊)有关涉外事务,承办全省水利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拟订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0451-82627086

(八)水利工程建设处

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重要江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重大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地方中小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0451-82612292

(九)河湖及运行管理处

指导全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滩涂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0451-82620089

(十)水土保持处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0451-82621937

(十一)农村水利水电处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省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协调牧区水利工作。0451-82623558

(十二)监督处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0451-82126828

(十三)水旱灾害防御处

组织编制全省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0451-82633141

(十四)河湖长制工作处

承担全省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监督工作落实,组织实施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纠纷等工作。组织落实省总河湖长和省级河湖长会议确定事项。0451-82625573

(十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0451-82622381

(如处室办公电话无人接听,请拨打厅办公室电话:0451-82622902)

厅附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综合事业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为省水利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水利宣传、调查研究、水文化建设和舆情监督等工作;为厅机关政务事务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为省级水利规费征收提供服务保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139911

2、黑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农村水利水电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调整为:承担全省农田水利、农村饮水、灌溉、排涝、节水灌溉、农村水电等有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实施方案、技术标准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农村饮水工程、农田灌排骨干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和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农业灌溉用水统计分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节水灌溉、排涝等农田水利新技术研究、推广与培训、灌溉试验站网建设与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等相关技术指导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164040

3、黑龙江省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水旱灾害防御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调整为:承担全省重要河流、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量应急调度方案编制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全省旱情分析预报和旱灾评价评估及全省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技术指导,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提出意见;承担蓄滞洪区安全建设与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行业水旱灾害防御相关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抗洪抢险专家库组建管理及抢险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633141

4、黑龙江省水利监督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水利监督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为全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管理和能力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承担省级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具体工作;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监督检查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126828

5、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保障中心

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保障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主要职责任务调整为:为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履行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培训宣传等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省总河湖长、省级河湖长履职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全省河湖长制有关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研究工作;承担省级河湖“一河(湖)一策”、示范河湖建设等方案编制和实施的指导工作;承担省级河湖“一河(湖)一档”和河湖长制基础信息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2625573

直属事业单位

1、黑龙江省江河流域保护中心

黑龙江省江河流域保护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省江河流域规划和江河湖泊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政策法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开展省级水利行政许可项目相关技术审核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工作;承担水利“放管服”改革和水行政监察执法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省水利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常设机构职责;继续履行三江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地方管理后,此项职能自然取消);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支撑性、服务性工作。0451-86661675

2、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拟订全省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水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全省江河湖库水情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承担全省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测量、水文调查、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能勘测工作;承担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科学技术研究和水文测报新技术装备推广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设分支机构10个: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哈尔滨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齐齐哈尔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牡丹江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佳木斯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大庆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鸡西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伊春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黑河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绥化分中心、黑龙江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大兴安岭分中心,均为副处级,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辖区内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水资源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辖区内江河湖库水情监测分析预警预报工作;承担辖区内水文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工作;承担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文测量、水文调查、水平衡测试、水资源论证、水能勘测工作;承担防洪影响评价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科学技术研究和水文测报新技术装备推广工作;承担水文水资源测报系统规划、设计、实施和运行管理。0451-82624039

3、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寒区水利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承担水利行业基础性和关键性科学研究任务;承担水土保持监测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编制行业有关条例、标准、规程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文件编制与修订工作;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技术性、服务性工作。0451-86663558

4、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大庆地区的防洪及排污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工作;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0459-6183826

5、黑龙江省水利学校

黑龙江省水利学校加挂黑龙江水利高级技工学校牌子,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中等专业学历教育工作;承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承担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职工培训工作。0459-2763711

6、黑龙江省胖头泡蓄滞洪区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胖头泡蓄滞洪区管理中心隶属黑龙江省水利厅,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胖头泡蓄滞洪区治理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0459-6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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