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花甸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集安市花甸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4562024-05-08 11:07  95商服网

内设机构:  

花甸镇党委、政府。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6632475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作、宗教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6636768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平安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外事、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6632476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内所有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工作。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6632476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统筹推进“三农工作”和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及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畜牧防疫、农业林业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服务工作。依法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6632476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6633315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乡镇经济发展工作,制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和服务工作,落实重点投资项目。抓好地方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协调指导各类经济实体的政策咨询、技术更新、信息收集、人才引进等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负责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旅游、移民、统计、财税、审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435-6632476 

(八)乡镇建设办公室。

负责乡镇及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道路交通、公共基础设施、企业设施的规划、审批、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花甸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并开展工作。 

联系电话:0435-6632476 

办公地址:集安市花甸镇花甸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 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435-66324765 

负责人姓名: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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