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协调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备品供应、统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印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负责人:于静涛0434-3517809
2.机关党委
负责对全区中小学党建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指导中小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坚持组织生活制度,按照标准接收新党员,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负责干部的选拔、考核、任用、教育、培训与管理;领导工、青、妇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党纪、党性教育;负责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查处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同级党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售复习资料问题,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认真实施教育行风目标责任书各项治理任务;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赵柏叶 0434-3512156
3.基础教育科
负责在全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普通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和教学行为;负责执行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普通中小学的课程教学计划;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教学研究工作的管理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的典型经验,负责全区的扫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的学籍管理、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成人教育工作;负责各类幼儿园办学行为、课程计划和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田小亮 0434-3386690
4.督导办公室
负责贯彻督导条例,负责贯彻落实区督导委员会和上级督导部门交办的辖区内的督政督学;负责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负责督导队伍建设及专、兼职督导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赵金德 0434-3527272
5.人事科
负责贯彻执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及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负责教职工的任用、调配、奖励、考核、辞退、辞职等工作;按国家有关政策负责全系统教职工的劳动工资、保险、福利、职称晋升、人事劳资统计、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就业及转正定职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常钧秋 0434-3518870
6.财务科
负责落实贯彻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安排教育经费的预算、拨款和决算;负责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各单位收费、财务工作;负责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国家财经法规及上级部门财经规定和有关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工作。
负责人:赵晓堂0434-3517821
7. 审计与政策法规科
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法人代表职务变动的离任审计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法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审核、受理教育法律性事务;受理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普法和法制培训及检查工作;负责开展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人:董志学 0434-3515577
8.行政审批办公室(发展规划科)
负责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教育基础信息统计、分析、报表;负责全区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对校外教育机构、学校、民办幼儿园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审批及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校外教育机构。
负责人:李英飞 0434-3387668
9.安全科
负责教育系统内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校车的管理工作;协调并指导校园安全建设工作,对学校的防火、防盗、防特大自然灾害及其它学校安全设施设备配置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刘世英 0434-3518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