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后勤保障、综合调研、机构人事劳资等工作;协调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环保局及系统内财务、资金、审计工作。(电话:0415-7552005)
污染控制科:负责编制环保规划、计划和功能区划;监督管理全市各类污染防治;监督指导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负责实绩考核、环补资金项目监管、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统计工作;负责核、辐射、放射性、固废、危化品、进出口废物申报监管。(电话:0415-7552009)
项目审批管理科:负责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指导各类规划环评的编制和审查工作;监督指导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话:0415-7552010)
生态科: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负责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环保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活动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绿色创建。(电话:0415-7552101)
法制科:负责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负责执法案卷的审核、归档工作;负责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有关工作;负责信用建设及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环保产品认定和清洁生产审核;负责科普培训、环境保护科技推广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和各类信息工作。(电话:0415-7552013)
东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开展辖区内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行为。参与海洋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参与核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和自然生态保护、农业环境监察。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电话:0415-7552007)
信访举报电话:0415-7187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