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设内设机构3个:
(一)办公室(财务室)。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公文办理、宣传、信息、安全生产、应急、保密、信访、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国有企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及市级资金,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5-7123549。
(二)生态保护修复室。
承担造林指标任务,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拟订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沙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5-7188481
(三)森林资源管理室。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稽查和林权争议处理。承担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5-7122538
下属事业单位2个:
(一)东港市林业和草原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参与市林业生产发展近期和中长期规划的制定;负责为林业资源利用、治理、保护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提供服务。负责保护和培育国有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促进生态功能的提升和林业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负责辖区青山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遭破坏山体森林植被恢复治理工作。负责为陆生野生动植物、湿地等资源的管理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和林业植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资源监测,掌握生态公益林和森林资源动态变化。负责全市林木种子资源保护、管理和林木良种选育、引进、繁育、推广工作。负责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及时查处涉林违法案件。负责为森林资源和生态状况调查、监测、数据上报、业务培训等工作提供服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415-7131070
(二)东港市东尖山苗圃。
负责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415-7942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