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人才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 戈 0415-3172788
刘美康 0415-3139730
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订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督促检查本系统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内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地区间的水事纠纷,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系统水法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担简政放权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负责人:于庆华
电话:0415-3139725
规划财务科
拟订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要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要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基本建设中央、省和市投资计划建议,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拟订水利资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经费核算及所属单位预算安排、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崔磊
电话:0415-3139708
建设管理科(安全监督科)
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及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负责人:张乐亭
电话:0415-3139709
农村水利水电科
组织开展全市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大禹杯”竞赛活动。指导全市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市内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负责人:杜启明
电话:0415-3139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