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及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及目标绩效工作;负责人:杨华。
电话:024-53023537
传真:024-53023537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楼西侧
(二)专业统计岗位一室
职责:负责综合统计、农业、投资领域及服务业统计工作;负责综合性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辑工作;负责农村统计月报、季报、年报数据的催报、收集、审核、查询、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投资领域统计月报、季报、年报数据的催报、收集、审核、查询、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服务专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数据收集、审核、查询、分析和上报工作。
电话:024-53022663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楼西侧
(三)专业统计岗位二室
职责:负责工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数据收集、审核、查询、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能源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数据收集、审核、查询、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科技文化统计数据的收集、审核、查询和评估工作;负责贸易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数据收集、审核、查询、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人口、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年报数据的收集、审核、查询、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全县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维护管理工作和名录库维护工作。
电话:024-53035231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楼西侧
(四)执法监督岗位
职责:负责统计执法工作;负责县内四上企业统计执法、行政处罚工作。
电话:024-53024836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楼西侧
(五)综合与核算
职责:综合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每月报市局,县绩效办、县领导及县有关部门;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第一产业增加值同,第二产业增加值,第三产业增加值季报及年报。投入产出调查; 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及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全县及各乡镇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检查评估全县各乡镇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和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收集和整理县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与外市、县区间统计资料交换和统计交流合作项目。
电话:024-53022663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楼西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