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政务服务。负责重要会务、档案管理、内部保卫和后勤服务等日常保障工作。负责人事、机要、保密、收发文电、政务公开、网络信息、网络安全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组织、宣传、纪检、信访、老干部等日常工作。
负责人:滕贵斌
办公电话:024-53023384
传真:024-53023256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
(二)财务审计股
职责:负责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负责人:沙君
电话:024-53036071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
(三)规划计划股
职责:负责全县水利各项规划计划的编制及指导工作及全局水利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工作、行政法规工作及全局涉法事务管理。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人:李德清
电话:024-53021046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
(四)河长制办公室
承担全县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县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事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作山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
(五)防汛办公室
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汛期值班值守及相关记录,防汛会议通知、文件印制传递,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整理存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负责人:贺明启
办公电话:024-53024444
传真号码:024-53020097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
(六)农村水利股
职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水利有关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人:王育男
办公电话:024-53023054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
(七)建设管理股
职责: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工程验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重要河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工程建设。
负责人:周东震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
(八)农田基本建设办公室
负责全县全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参赛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24-53031157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河路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