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6559033
1.负责机关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和制度; 2.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会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3.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党群、信访、离退休干部、接待、安全、后勤等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4.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 5.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工资工作; 6.负责机关的国有资产、财务、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 7.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 8.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9.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11-86319247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核、办结工作,拟订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 3.负责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员的管理,承办本部门和区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就业促进和人才开发科
联系电话:0411-86558161
1.拟订全区就业发展、就业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能力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全区创业就业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区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人才资源开发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综合管理工作; 3.承担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0411-86559926
1.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执行,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培训、奖励、处分、申诉等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工勤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 2.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收入水平统计调查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审核审批工作; 3.承办区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相关事宜; 4.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承接区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规范区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和对象,协助区政府部门开展的系统性表彰奖励工作。
社会保障科
联系电话:0411-86583700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障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社会保障、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我市城镇企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和大连市离退休人员采暖费补贴政策; 3.负责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退休资格认定核准工作; 4.负责企业职工工龄、特殊工种认定; 5.负责城镇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纳入养老保障覆盖范围工作; 6.负责农转城人员参加大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资格的认定工作。
工伤认定和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0411-86558122(工伤认定)、0411-86558155(劳动关系)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规定办法; 2.负责企事业单位的工伤认定工作; 3.负责因公伤亡的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组织本辖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培训工作; 5.参与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6.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贯彻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相关政策: 7.贯彻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 8.贯彻执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制度; 9.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10.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 11.承担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
联系电话:0411-86804225
1.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兴连英才"计划及其他人才政策宣传、落实工作;2.做好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及就业补贴政策落实的相关事务性工作;3.承担辖区内人才评价及"鸿雁联盟"分站工作;4.承担辖区内单位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工作;5.承担人事代理服务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
联系电话:0411-86565084
1.协助落实就业工作指标,做好街道、社区就业服务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平台建设、系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企业用工信息登记、求职登记和岗位收集、整理、发布,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工作;3.做好全区就业困难人员的身份认定和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工作;4.承担全区就业失业资源管理和城镇常住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的发放、使用管理工作;5.承担失业保险经办及管理,协助落实失业保险各项政策等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就业指导部
联系电话:0411-86602097
1.宣传贯彻落实有关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吸纳就业、重点群体就业等政策;2.为各类企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信息和指导服务;3.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技能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4.做好创业指标及各项政策落实工作,做好全区创业式就业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5.承担创博会等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退休服务部
联系电话:0411-86604302
1.受理辖区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退休申请、医保退休申请等工作;2.做好全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3.做好全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接收、管理、待遇资格认证工作;4.指导街道做好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遗属费的结算及发放工作;5.承担中心受理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和实行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6.指导街道开展退休人员健身娱乐、走访慰问等活动;7.做好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协办员补贴政策落实工作;8.受理全区原老农保退保工作。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电话:0411-86589115
1.贯彻执行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2.负责依法处理辖区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3.承办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业务工作;4.负责指导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5.负责全区专兼职仲裁员的聘任、培训和管理工作;6.参加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队
联系电话:0411-86589470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受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依法宣传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
(三)负责依法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计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者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四)负责依法对劳动监察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六)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