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综合室 负责人:石雷;联系电话:0429-5812166 。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文字综合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市政府有关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负责市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市政府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府领导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整理、起草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市政府每月工作要点、每季度工作安排、全年工作要点的起草工作。
秘书会议室 负责人:姜军 ;联系电话:0429-5812310。负责市政府会议的计划、管理、审核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的组织安排、服务保障等工作,指导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召开的会议,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外出报备工作,负责联系新闻单位对市政府会议及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会议的宣传报道,会议设备的日常维护。
督查室 负责人:王冬生 ;联系电话:0429-5812539。负责组织协调国务院、省政府重大督查和专项督查;负责推进落实国务院、葫芦岛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有关任务;负责推进落实国家、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政府工作报告》督查事项;按照葫芦岛市政府要求,负责国家、省重大政策性文件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督查考核,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调研考察指示(有关要求)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市政府《交办单》《督办单》《催办单》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落实约谈制度;按照市政府其他领导有关要求,开展督查考核;负责市政府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负责协调、指导、参与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有关政务督查。负责承办辽宁省建议提案、葫芦岛市建议提案、兴城市建议提案;负责配合省、市、县三级人大和政协开展调研视察。
考核室 负责人:战城城;联系电话:0429-5812407。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管委会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对省市绩效考评各项指标的分解、落实、检查指导、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制定市政府对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和管委会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及实施办法,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推进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管委会的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各类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室 负责人:王帅;联系电话:0429-5812339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请假销假工作及出差报销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工会及扶贫工作,承办市政府办公室日常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政务公开室 联系电话: 0429-5812405。负责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受理;负责全市群众的政策咨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文电室 联系电话:0429-5812405。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省市政府、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人事财务室 负责人:单煜;联系电话:0429-5810015。 人事管理方面: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资手续具体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工资上报财政工作;负责劳资统计等相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确保工作任务规范、科学、优质、高效地完成,保障办公室预算经费使用合法合规合理;负责对办公室各项合理支出的原始凭证审核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做好所需经费的追加工作。
党建室 负责人:李倩 ;联系电话:0429-5812312。 负责协助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做好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负责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实绩考核党的建设指标工作;负责市政府党组、政府机关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办“党日+”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全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负责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办理工作;负责党务系统更新维护、文件资料归档、保存等内勤工作;负责相关会议记录工作。
政府总值班室 联系电话:0429-5323456。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掌握紧急重要敏感情况,及时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办理向葫芦岛市总值班室报告的紧急重要事项;负责转办关于紧急重要敏感事项的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指导、检查、考核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和值班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做好函电转办和衔接。完成领导交办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国防动员工作。
金融发展室 联系电话:0429-5812599。职责:
(一)按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省金融政策和全市金融运行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金融方面有关政策措施。
(三)优化金融发展环境,推进我市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引进,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的资金投入,扩大企业融资,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
(四)承担与国家、省、市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国家、省、市金融监管部门,推动全市金融业规范健康发展,引导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推动金融创新,协调指导全市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及深化改革工作。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推进我市普惠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逐步促进全市资本市场发展,拟订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七)拟订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地方金融机构准入和监管。
(八)开展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对中央、省授权的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管,强化对辖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规范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