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连山区财政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葫芦岛市连山区财政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4312024-02-02 12:55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9-3320091(连山区财政局地址位于连山区新大陆永昌街3-15号楼)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起草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和政务工作规章制度及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筹办全区财政系统的重要会议;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保密、信访、档案等项工作;负责组织财政干部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二)预算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25  

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管理地方税收政策;组织罚没收入和其它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区预算草案,区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改组;分析报告全区及区本级决算情况;汇总审定区本级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审查、批复区级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年度地方预、决算,指导地方预算管理;拟定区域财政政策。 

(三)国库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27  

贯彻落实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全区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区本级部门决算,会同有关股室编制区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区财政的银行开户;拟定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研究国债市场运行中的有关问题;管理区本级预算外资金专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本地区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辅导检查等具体工作。 

(四)工资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29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统一发放、核算工作,负责工资增减变动审核管理工作,建立、维护全区工资基础档案工作。 

(五)综合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37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制定财政体制改革的规划并提出有关建议,协调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改革的试点与实施工作,参与物价、工资、国有土地使用等政策的研究和制度的改革;负责财政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国债发行和到期的兑付工作。 

(六)行政政法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18 

负责党政机关、政法机关、群团组织(含财政拨款的社团组织)等单位的财务工作。综合研究分管部门的财务改革;监管分管部门和单位系统的行政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及民兵事业费;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七)教科文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20 

负责管理教育、科学、文化、文物、计划生育、体育、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及其归口企业的财务工作。研究制订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财务制度,并结合区内实际,牵头拟订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监管分管部门和单位系统的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部门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匹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汇总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 

(八)农财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22 

管理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定农业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执行、管理与上述单位有关事业费与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扶贫资金。 

(九)社保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37 

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财政部和财政厅下发各项制度,研究制定本地区社会保障的财务管理办法,并会同有关股室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分管单位收费、基金项目;管理财政承担的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等方面(包括全区社会救灾和城乡社会救济)的财务。执行国家法定保障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费标准,管理社会保障机构归口事业单位的财务和特大自然灾害后恢复重建的经费;管理卫生事业费、中医事业费、医疗经费(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包括建房、安置等经费),城镇青年就业补助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及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等。 

(十)企财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32 

管理全区国有工业企业供销、粮食、交通、城市公用等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定有关财务制度和分配政策,监督企业财务的执行,参与研究上述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以及财务管理体制和分配关系的改革,管理和征缴工交企业税后利润上交收入,管理和监督公交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挖潜改造资金,科技进步资金等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粮食风险基金及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采管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87 

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政府采购工作;审批政府采购计划和采购项目预算;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对供应商资格和采购人员资格的审定;对政府采购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车辆定编、审批管理工作。 

(十二)会计股 联系电话:0429-3320101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全国性会计法律和规章,起草我区有关会计方面规范性文件,指导和监督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区在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  

(十三)国资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40 

拟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统计工作;负责区本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审批、备案工作。 

(十四)财源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10 

负责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参与省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区、乡(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决算及统计资料汇编工作;参与区乡财政体制管理、建设与调整工作;负责县域中小企业(原乡镇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对县以奖代补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财政事业费的管理工作。 

(十五)信息股 联系电话:0429-3320103 

负责全局信息网络数据安全、储存、传输、网络管理;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行与维护;负责全区财政系统信息化培训;负责系统内信息化技术支持和指导。 

(十六)工程预审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55 

负责全区财政投资和公有投资工程的预决算的审查,负责项目投资过程的跟踪把关,负责招投标底的编制与审查。 

(十七)金融股 联系电话:0429-3300090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等:协助上级部门和区政府规范本区金融秩序,维护金融稳定,协助上级部门和区政府对本区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并负责各类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业务开展。 

(十八)债务股 联系电话:0429-3320110 

负责全口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等,负责政府债务和外债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和预警机制等相关债务管理工作。 

(十九)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429-3320009 

负责按采管股下达的采购委托,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负责发布招投标公告,制作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活动,确定中标供应商,按招标结果,组织采购与中标商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监督,负责对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的政府采购招标,负责网上信息发布及采购,负责对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的合同签订、验收。 

(二十)收费股 联系电话:0429-3320075 

负责全区非税收入项目、预决算、票据和稽查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调控政策的制定和执收单位超收分成的审批、核拨等。 

(二十一)党办 联系电话:0429-3320016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的决议,制定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处理日常党务,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组织协调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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