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村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纪委监委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开电话:024-87480307
2.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承担推进简政放权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消防、除雪、安全生产、护林防火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开电话:024-87480307
3.社会事务办公室(村建设指导办公室)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推进落实“一网通办”。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指导村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支持和保障村开展公共服务、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村网格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村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开电话:024-87480307
4.平安建设办公室
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维护辖区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民生诉求的受理、分派、办结和反馈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村戒毒、村康复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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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依法或根据授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镇、村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镇容村貌、爱国卫生、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配合做好规划管理、房产监管服务及房屋征收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按权限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协助上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排查环境违法信息和环境事故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环境信访舆情,制止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负责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水源保护的有关工作;负责面向公众组织开展环保社会宣传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开电话:024-87480307
6.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实施辖区范围内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河长制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指导农村植树造林工作,执行林木采伐政策,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
公开电话:024-87480307
7.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
负责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负责财政管理工作;组织财政收入,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执行财政预算,执行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做好财税、金融收入统计分析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开电话:024-8748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