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文电、会务、纪要、档案、信息、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和保密等工作;贯彻落实政策法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统战、关心下一代、工会、妇联、妇儿工委、计划生育、共青团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指导区属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软环境建设及行风建设工作,受理全区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依法查处;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来访的接待、信访案件的查处及维稳工作;负责相关教育机构的行政审批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刘若 办公电话:024-89812588
(二)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区普通高中(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各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义务教育基本教学文件及教育教学评估标准,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统筹管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毕业考试工作;负责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科技教育、环保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奖励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全区现代化教育技术、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现代远程教育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信息化的推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合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参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全区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参保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年度考核、奖惩、中小学教师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工资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教职工职务晋升的核准工作及有关人事、工资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各级人才交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人才工作。
负责人:刘琳娜 办公电话:024-89812693
(三)教育督导科。
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检查和评估,督导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负责督学、评估和监测队伍建设,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
负责对全区企事业、街道、个体办幼儿园贯彻执行学前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幼教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负责考核、评估各级各类幼儿园年度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负责举办幼儿园年检、注册、等级、园所晋升、降级评价等工作;负责对新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及学前教育机构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的管理、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区幼儿园年度统计报表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对全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工作,查处非法幼儿园。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德育工作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负责制定全区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德育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厅廊文化及德育特色建设;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的奖励工作。
(四)发展规划科。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提出区年度教育事业经费预算,进行年终决算,管理教育经费使用;负责全区教学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的购置、调拨及各学科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及对基层总务后勤工作的指导;负责教育系统财会人员的管理培训及各项统计报表;负责对教育系统的预决算及财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确定各项经费执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以及对系统各单位预算外收入检查与管理;负责对基层单位的物价、收费的检查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专项资金及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负责教育系统招生考试安排。
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制定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终身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教育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并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制定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招生计划,按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做好职业高中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的设立、撤并的审批,做好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查处非法民办教育机构;负责成人教育专职干部业务进修和培训工作,面向农村开展短期职业技术培训,协调各有关部门,搞好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学院、农村成人学校的管理、指导培训及劳动就业培训工作。
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并指导各中小学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维护教育系统安全;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协助有关部门的处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法制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防恐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负责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食品安全及校车管理工作。
对外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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