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
1. 地方政府主管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章程核准
地方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的章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1.1 需提供要件
①核准申请书(由学校法人签发)(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章程核准稿(资料来源:申请人)
③对章程制定程序和主要内容的说明(资料来源:申请人)
1.2 办理路径
①窗口办: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3 楼16 号窗口
②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4d4c26fd-36c5-4c09-94a7-3a08cf206ccc
1.3 办理时限:10 个工作日(评议、踏勘在3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含在承诺时限内)
1.4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材料不规范或缺失造成往返奔波,建议您优先选择“网上办”方式。确需到窗口办理,可提前拨打咨询电话024-83988612。投诉电话:02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