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曹娥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负责人:孙少军 0575-81282017
1.负责党工委、人大工委、街道办事处日常事务;
2.负责机关电文、信息、档案、保密、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
3.负责政策调研,拟草综合性报告、政策性文件;
4.负责行政督查、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5.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纪检、宣传、群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6.协助指导下属单位统战工作;
7.协助做好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8.协助做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9.负责机关规章制度的研究制订及执行检查;
10.牵头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11.牵头协调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承办工作;
12.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负责人:陈可 0575-81282062
1. 负责辖区内党建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做好人力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对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和日常管理;
3. 指导下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4. 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农村办。负责人:陈田丰 0575-81282036
1.制定实施辖区内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完成农业统计及调查;
2. 抓好新农村建设及监管;
3. 抓好农村环境卫生及农村垃圾分类;
4.做好河长制工作;做好水利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
5. 抓好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工作;
6. 做好农林畜牧渔的管理指导;
7. 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
8.做好动植物防疫及畜产品安全工作
9.推广农业新技术和农业机械化;
10.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发效益农业;
11.负责村级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业商贸办。负责人:王晓莹 0575-81282038
1. 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编制辖区内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产业导向政策,并组织实施;
2. 指导、服务区内企业,做好工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 负责做好企业的外经贸、科学技术的管理和服务;
4.负责区内工业经济指标的统计、监测、分析经济运营情况;
5.负责辖区内落地投资企业、项目的跟踪式服务;
6.负责各类工业经济的专项调查、汇总;
7.协助做好辖区企业、项目的招商工作;
8.协助相关部门抓好企业消防安全工作;
9.负责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10.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应急管理办。负责人:王立 0575-82821212
1.由本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贵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公共场所、建筑行业、矿山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等)贵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操作规程;依法纠正和协助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4.参与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监督检查新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
5.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的检查、登记、跟踪整治及复查验收工作。接受群安全事故隐患举报,认真调查处理;
6.开展经营性安全检查,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整治;
7.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8.负责对本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调查处理(或协助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9.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的指导、监督、跟踪整治及验收工作;指导、协助企业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10.建立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协助辖区内企业、村(居)、社区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演綜;
11.组织、指导当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2.对村(居)、社区的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3.定期分析和预测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磁到的问题;
14.承担党委、办事处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村镇建设办。负责人:陈燎 0575-82026041
1.负责组织辖区内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协调、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2.负责区内村庄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
3.负责区内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修编工作,编排年度各类项目土地出让计划;
4.负责审核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用地红线图,负责编制项目用地出让规划条件书,负责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定点放样、跟踪管理及竣工验收的审批、初审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辖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6.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交通道路管理、道路维护、绿化养护等工作,协调水、电、通信、煤气等管线单位,做好辖区内各类管线铺设配合工作;
8.负责辖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道路开挖、接管、排水许可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
9.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管理、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实施及管理。
(七)社会事业办。负责人:王莉 0575-81282056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加强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建立安全应急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出台完善招生政策,抓好中小学秋季招生工作;调处学校、幼儿园各类信访矛盾纠纷;规范学校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
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区(街)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配置,管理和发布卫生与计划生育有关信息;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和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以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区计划生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3.运用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对各类文化艺术团队培训、辅导、管理和服务;搜集、整理和保护民间文化遗产;负责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文保单位、宗教场所的检查和管理;管理和使用好文化基础设施。指导各村(居)社区的文化礼堂、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
4.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针,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组织领导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组织协调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组织协调重大联合执法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综合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分析预测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及时上报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
(八)政法综治办。负责人:周建波 0575-81282072
1. 负责平安创建;
2.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处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收集、分析矛盾纠纷信息,及时向党工委、办事处报告重大社情和纠纷难点、热点、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
3.负责信访工作,信访接待、流转及办结群众来信来访、政务热线及网上投诉等;
4.负责610,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5.负责司法工作、法制宣传、开展普法教育,指导调解委员会工作;
6.负责禁毒工作、做好禁毒宣传和社区戒毒工作;
7.指导村(居)、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8.负责新居民管理、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9.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财政办。负责人:朱敏君 0575-81282060
1.办理好办事处机关内的财务收支核算;
2.负责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草案;
3.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和编制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和财务报告;
4.负责资金筹措和运用;
5.贯彻执行财政纪律,管好用好各项财政性资金;
6.合理安排经费,加强资金调控,抓好增收节支,做好融资工作;
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
8.负责对下属国有企业的内审;
9.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区工作办。负责人:吴丽萍 0575-81285059
1.负责辖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指导 社区居委会开展活动,负责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的组建、 撤销和规模调整并上报区政府审批;
3.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 组织建设,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实行民主自治;
4.负责辖区社区 工作者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培育、扶持辖区社会组织;
5.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 行协助、指导和监督;
6.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协调处理纠纷;
7.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
8.负责动员组 织社会力量、发展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理;
9.承担辖区生活性 服务业发展工作,规范、完善辖区便民商业服务。
(十一)事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徐维均 0575-81289893
1.负责编制辖区内征迁计划,研究制定有关征迁政策;负责做好土地征用,落实相关政策;
2.组织实施开发区范围内单位及个人房屋拆迁安置,协助房管部门办理个人及单位拆迁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
3.协助安置户做好水、电、煤的开户工作;
4.组织协调开发区范围内土地征用工作;
5.协助社会保障局做好失土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6.协助做好征迁安置相关费用的发放工作;
7.负责开发区范围内项目进场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9.完成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夏令时) 下午:2:00—5:00(冬令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