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挂计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牌子)
负责人 黄河
联系电话 0577-88215998办公时间
主要职责:负责机 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机要、保密、 会务、档案、后勤、基建、房产、保卫、新闻宣传等工作。组织 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牵头协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资金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农业保险政策建议,参与农村 金融政策制定。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参与专项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水利、渔业行政许可事项的 审批、办理及“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参与行政审批有关技术审查工作,并负责综合协调落实。
农村社会事务科(挂扶贫开发科牌子)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7-88281598
办公时间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农 村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 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建议,指导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 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 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农村工作指导 员有关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宅基地改 革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及仲裁庭日常 工作。负责农经统计。统筹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 指导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村 庄规划、美丽乡村建设和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协调 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 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提出扶贫开发、低收入农 户增收工作的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拟订结对挂钩扶贫方案,综合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济发达地区的扶贫工作。组织安 排山区、老区困难群体慰问活动。承担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乡村产业发展科(挂科技教育科牌子)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7-88215998
办公时间
主要职责:提出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农业农村 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观光 农业、乡村民宿和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 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 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评价,指导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 业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展示展销有关工作。组织 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 业统计、市场信息服务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 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承担区粮食 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 鹿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及相关体系建 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 生物安全。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除林 地、草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 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 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承担区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农推基金会工作站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农业投资管理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
农业管理科(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牌子)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7-88281598
办公时间
主要职责:起草 种植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 产。承担植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以及种子种苗、肥料、农药有关 监督管理。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 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全区农田整治项目管理 工作。组织实施农机生产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发展政 策,起草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 开展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 全,负责农机安全监理。承担农业设施装备发展有关工作。起草 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 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物植物病害防控。组织 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生物保护。监督管理捕捞业、水产 养殖业,组织实施禁渔期(区)制度。组织实施渔船监督管理。 承担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渔场修复振兴和渔业 综合治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对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 兽医事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 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 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工 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追溯、风险监测等相关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牵头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管理科(挂水利水资源科、水利规划建设科牌子)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577-88281598
办公时间
主要职责: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区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 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有关 防洪论证工作。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 督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承 办对外交流。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 重要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组织协调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水利系统防汛 物资管理。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牵头配 合市气象局做好灾害防御工作的日常事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 理,监督实施水利建设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审核 区级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 验收。指导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 建设与改造。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督 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 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稽察。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滩涂围垦建设项目监管。承担实施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指导水量分 配并监督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库、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运行调度规程、控运 计划,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 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及运行管理市场的 监督管理。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 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 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山塘建设管理、节水灌 溉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农田水利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站运行管 理。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事法规科
负责人 朱静
联系电话 0577-88281598
办公时间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 制、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 业、水利、渔业的普法宣传工作。负责水利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 建设。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主体为区 农业农村局的水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行政许 可、水利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鹿城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中心)
机构简称 畜牧兽医局
机构地址 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
联系方式 0577-55883112
负责人 诸建鹏
办公时间 上午8:30分-12:00分;下午:14:00分-17: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