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
一、机构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12252(负责人胡彩凤)
投诉电话:0543-8212163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综治中心一楼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
一、机构名称
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816148(负责人赵培)
投诉电话:0543-8212163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综治中心二楼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政工室
一、机构名称
政工室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33329(负责人张琳)
投诉电话:0543-8212163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商务中心D105室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行政执法监督室
一、机构名称
行政执法监督室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32332 (负责人翟鑫), 0543-8232331(行政复议中心)
投诉电话:0543-8212163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河东二路8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专区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法治工作室
一、机构名称
法治工作室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12520(负责人刘飞飞)
投诉电话:0543-8212163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商务中心D109室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办公室
一、机构名称
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33329(负责人商磊)
投诉电话:0543-8212163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商务中心D105室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一、机构名称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
二、联系方式和负责人
办公电话:0543-8212521(负责人李瑞)
投诉电话:0543-8212163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商务中心D109室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山东省阳信县公证处
一、机构名称
山东省阳信县公证处
二、负责人信息
张洪涛
0543-8212220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12220
邮政编码:25180
办公地址:阳信县河东二路8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专区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
(九)阳信县法治研究中心
一、机构名称
阳信县法治研究中心
二、负责人信息
吴继光
0543-8233329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33329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河东二路8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专区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阳信县法律援助中心
一、机构名称
阳信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负责人信息
刘宁宁
0543-8233148
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43-8233148;0543-8231148
邮政编码:251800
办公地址:阳信县河东二路8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司法专区
三、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职能
承担县级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