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19652023-11-04 10:58  95商服网
综合处
处室负责人 干沐沙
联系方式 (0574)89186507

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行政后勤、内宾接待、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翻译职称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外事干部培训。

市委外办秘书处
处室负责人 李淑颖
联系方式 (0574)89186929
机构职能
1、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城市国际化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2、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办公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研拟会议议题,起草会议文件,整理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催办会议审议事项。
3、谋划、组织和制定地方对外工作和城市国际化推进工作中长期规划;提出地方对外工作和城市国际化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统筹、指导、协调全面推进工作,并抓好考核检查和督查落实工作。
4、参与谋划市主要领导的出访活动,提出市领导的年度出访计划,统筹、指导、协调境内外举办的重大涉外活动,有针对性做好活动成果的督查落实工作。
5、承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军分区、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以及各区县(市)党委报送有关重要外事问题的请示和报告;有关国际交流合作以及对外赠送工作重要重大事项;涉党际、民间组织和社会组织对外交往工作等的归口管理工作。
6、开展综合性外事调研工作,督促各区县(市)党委建立健全党对地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地方外事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督促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就我市重大涉外问题和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就涉外领域重点、热点问题及全市外事领域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建设等提出工作建议,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正确决策提供重要涉外信息服务和依据。
7、强化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就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出的指示、意见、决策和部署的督查落实工作,确保意志统一、政令畅通;贯彻党和国家对外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外事管理工作中执行外事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8、承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城市国际化推进委员会或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合作处(欧非处)
处室负责人 叶科军
联系方式 (0574)89186534
机构职能
1. 负责国际经济交流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实施工作;
2. 统筹承办我市在境外的重大活动;
3. 调研欧洲、非洲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情况;管理、指导和协调与该地区交流与合作,承担该地区友好城市和驻华使领馆的业务联系。

礼宾新闻处(美大处)
处室负责人 曹盛
联系方式 (0574)89292197
机构职能
1.重要外宾的礼宾接待;
2.在甬重大涉外活动的协调;
3.牵头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在甬活动;
4.办理市内外国记者事务;
5.在甬外籍人士的服务;
6.与美洲、大洋洲国家(地区)的交流合作;
7.与美洲、大洋洲国家(地区)友好城市和驻华使领馆的业务联系;
8.配合对外宣传工作。
出国及港澳事务管理处
处室负责人 虞有棋
联系方式 (0574)89186932
机构职能
1、承担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审核审批工作及相关管理工作; 
2、承办市级领导因公出国、赴港澳报批工作;
3、承担全市因公出国护照、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及签注和签证的管理工作;
4、承担全市APEC商务旅行卡和领事认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和管理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负责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表团访甬接待工作;
6、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因公出国、赴港澳团组及人员进行外事、港澳政策和纪律教育;
7、协助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处理违纪案件。
港澳工作处
处室负责人 任伟
联系方式 (0574)89292200
机构职能
1、负责归口管理全市港澳工作,协同市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港澳事务,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地重要港澳活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港澳工作。
2、负责本市与港澳特区政府之间的交往事宜、本市与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的联络工作、接待港澳特区政府重要代表团以及与港澳特区政府驻华机构的联络事宜,推进宁波与港澳在经济、人文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涉外管理处
处室负责人 刘杰
联系方式 (0574)89292199
机构职能
1、协调处理宁波籍公民和机构在境外的领事保护。
2、负责或协助处理突发性涉外案件。
3、承担在甬举办国际会议或活动的报批工作。
4、承办全市邀请副省级以上外宾来访报批工作。
5、协助管理外籍人员在甬活动。
机关党委
处室负责人 徐茂兴
联系方式 (0574)89186508
机构职能
负责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友协办
处室负责人 于莹
联系方式 (0574)89292194
机构职能
1、负责与外国重要民间团体、知名人士的交流合作。
2、指导各区县(市)对外民间交流工作。
3、承担全市友好城市有关工作。
4、推动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活动。
5、负责亚洲国家(地区)的友好联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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