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镇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办文办会、综合考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依法行政、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息调研、史料汇编、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组织提案、建议办理工作。
承担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宣传、意识形态、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党建带群建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含派驻机构人员)建设和人才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
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等事务;统筹协调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按分工承担辖区内各类应急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落实人力社保、医疗保障、劳动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残联、老龄、红十字会、关心下一代、社团和民间组织管理等领域政策,并做好相关工作。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办理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做好各类便民服务、相关数据资源收集与管理工作。
落实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统筹第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承担辖区内工业、商贸、安全生产、科技、劳动、统计、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功能区(小微企业园等)的建设管理、经济运行监测、安全生产、商贸行业管理,及特色产业的扶持与发展工作。对外开展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
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负责拟订镇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林业、渔业、水利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以及相关新技术的推广与利用工作,推进农业资源开发和保护。负责做好农作物病虫防治、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负责做好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和村级会计代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资产经营与“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帮扶、农村劳动力培训、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实施和水土保持与河道水资源工程的管理。按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台、防冻抗旱、森林防火等技术服务工作。
承担土地综合管理、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和农村住房管理等工作;承担防违控违、交通管理、村镇园林绿化、城镇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的综合治理、耕地保护与征地拆迁等工作;承担镇村交通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收支管理,监督财政资金使用、资金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财政税收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年度财政工作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负责开源增收和招商引税等工作;负责内审和财务跟踪审计工作;负责镇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和开发工作;拟订本区域旅游产业规划,并组织项目实施;指导旅游产业培育和建设,协调推进旅游业与第一、二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特色潜力行业发展、住宿业发展、旅游客源引进、企业创品牌。研究拟订推进区域旅游产业发展政策;综合协调区域内各类适合旅游业态发展的资源整合、优化配置与规划指导。组织和协调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综合服务功能,优化旅游服务环境。
负责镇级项目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负责镇村(社区)使用政府、村集体的补助、自筹资金的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监理、代理等所有投资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招标和交易、实施、变更、验收和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