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文秘、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性调研、政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等责任。组织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参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舆情日常监测工作和舆情应急的综合协调。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人事、工资、人事档案等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和部门权力清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承担行政应议、行政应诉和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依法行政,组织协调疑难复杂行政执法事项处置工作。
负责财务管理、预决算、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会务、公务接待、车辆、食堂、爱国卫生、安全生产等后勤保障工作。
牵头市场监管“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提出本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及其他行政事项。承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统计分析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相关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负责相关信息公示系统的管理工作。牵头实施本级、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工作。承担本系统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承担指导基层监管业务的综合、规范等工作。牵头协调、指导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组织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成长。
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承担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拟订并组织实施商标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商标专用权的运用工作。组织调处商标纠纷,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承担对广告单位行政指导和培训工作。组织监测媒介广告的发布情况。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专利创造及质量提升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运用,负责指导专利交易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专利执法监督,依法调处专利纠纷。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制定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推进“品字标”等品牌建设。组织实施产品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产品防伪监管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发布区域产品质量安全预警通报。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拟订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推进法定计量单位。监督管理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业计量、能源资源计量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认证和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范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依职权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质量抽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监督实施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的经营。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化妆品检查、安全风险监测和处置。负责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依职责组织并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质量抽检及化妆品备案后检查。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协助做好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查、专项整治。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特殊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制度措施。拟订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承担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食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参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应急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
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区域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推进社会共治。承担全市食品安全抽检计划的制订并督促实施。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涉及的各类投诉和举报的受理登记工作,并根据内容及职能分工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建立应急体系建设,牵头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信息报送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提供政策咨询。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机构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238号
电话:0571-58313509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局信息化建设、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调整合全局数据资源,承担全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推进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开展网络交易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参与网络市场行政执法。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机构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238号
电话:0571-5831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