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为: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综合文稿、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地方志、后勤、接待、资产管理、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以及重大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贯彻执行全面依法治市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依法行政。负责组织和指导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的发展、管理、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769-26889287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负责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管理、机构编制、人事调动、出国(境)证件管理、年度考核和奖惩、工资福利、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联系电话:0769-26889891
三、发展和改革局。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开发区的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规划、区域协调发展(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规划,制定开发区开发建设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负责重大项目审批、管理、跟踪服务、督导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能源、电力保障和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组织对重大决策的论证。
联系电话:0769-26889926
四、经济科技金融局。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学研结合、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军民融合发展、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和措施。推进开发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负责开发区科技项目申报、培育和引入,管理科技项目资金。组织开发区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负责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和处理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企业投融资服务工作,培育开发区挂牌、上市企业梯队。负责强化辖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和企业项目落地、履约监管工作,促进现有企业增资扩产。负责做好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主要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769-26889211
五、社会事务局。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审批模式改革创新。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农业执法监督检查。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承担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民政事务和行政区划、拥军优属、复退军人事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及改革、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保障、残疾人事业、老龄等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政法、维稳、信访等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教育事业的发展、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769-26889679
六、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制度。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更新工作。统筹土地储备工作及土地储备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协调指导自然资源领域执法查处工作。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69-26889959
七、城市建设局。负责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活动。负责工程进度、投资、质量、生产安全。负责编制开发区工程竣工决算。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移交。负责建筑业的行业管理。负责人防工程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征地拆迁和补偿安置的实施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69-26889725
八、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协调、统筹建设应急救援力量。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矿商贸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
联系电话:0769-2688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