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42812023-09-06 17:08  95商服网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
主任:李伟强

办公电话:0769-22836661

2、法制科
统筹开展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统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统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工作。统筹全系统的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统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统筹全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举报奖励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科长:傅毓懿
办公电话:0769-22202699

3、政策规划科
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提供决策参考。负责统筹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工作。
科长:王自松
办公电话:0769-22265548
4、综合统计科
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和负责局重要文稿和综合材料的起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统计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部门统计制度,统筹指导内部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工作。
科长:汪建锋
办公电话:0769-21668336

5、宣传科
统筹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舆情监测、分析以及统筹协调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宣传平台的整体规划、运营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局整体形象设计和推广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工作队伍的建设。
科长:刘耀国
办公电话:0769-22103193
6、行政审批协调科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和批件、证书发放及备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相关科室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决定和服务工作。协调做好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工作,建立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协调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科长:邓君诚
办公电话:0769-22835588

7、信息科
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的应用标准。负责组织、指导、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和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利用工作。
科长:谢晓敏
办公电话:0769-22609981

8、财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部门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局机关工会、党团等资金的核算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局机关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科长:张婧菡
办公电话:0769-22200900

9、监督审计科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其相关补充保险)、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审计工作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实施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行政经费、各类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和专项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出、结余、服务和投资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承担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科长:罗淑慧
办公电话:0769-23609129

10、信访科
负责本局职能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来电的登记、转办、协办、督办、回复和归档工作。负责信访苗头信息的排查和稳控。调查、研究、分析重大信访案件。协助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开展领导接访、领导包案及领导下访工作。协助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信访人员。指导、协助、监督、检查基层分局的信访业务。承办上级单位及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
科长:麦汝钦
办公电话:0769-22012892

11、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创业指导科)
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调合同制职工的管理工作。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参与拟订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引导等领域的基金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创业服务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全市创业项目开发、创业专家(导师)队伍建设和创业培训(实训)工作。指导和规范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学院建设。拟订失业保险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失业保险待遇调整政策。承担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科长:陈占璋
办公电话:0769-22203620
12、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组织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政策和监督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统筹管理工作。拟订企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安置。组织拟订全市编外人员管理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管理工作。
科长:郑春泽
办公电话:0769-22836692

13、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政策。拟订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统筹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筹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规划、管理等工作。承担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等工作。负责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工作。
科长:吕丽芳
办公电话:0769-22203619
14、技工教育管理科
拟订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和政策。拟订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评估、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办法。负责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助学金、免学费等学生资助工作。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以及校企合作等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招生、就业工作。承担市属技工院校和全市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等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科长:黄少华
办公电话:0769-22680322

1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指导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高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工作,承担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备案工作。参与拟订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拟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承担本市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负责本市国家和省各类人才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负责本市博士、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的组织、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留学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及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
科长:罗斐静
办公电话:0769-22836691
1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科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国(境)外人员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按管理权限承办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核准备案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培训、考核、奖惩、激励、统计等工作。承办中央和省驻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单位工勤人员调动、解聘等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干部续聘、辞聘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退休政策的落实。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的落实,并承办表彰有关工作。
科长:卢少芬
办公电话:0769-22836682

17、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科(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异地务工人员服务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工作。统筹协调人才入户体系建设,拟订人才入户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和指导、监督园区、镇(街道)开展人才入户各项工作。统计、分析人才入户相关信息。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科长:李启云
办公电话:0769-26988872

18、养老保险科
统筹拟订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基费率确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政策。负责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工作。指导园区、镇(街道)开展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工作。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科长:熊素冰
办公电话:0769-23037618

19、工伤保险科
拟订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定点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康复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和管理政策。协同拟订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拟订工伤认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科长:王瑾
办公电话:0769-22332929-806

20、劳动能力鉴定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劳动能力鉴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建立鉴定数据库,负责鉴定工作档案保管相关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长:王燕凤
办公电话:0769-22380177
21、劳动关系科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拟订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组织实施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工作。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实施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科长:黄柱棠
办公电话:0769-22252283
2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配套政策、相关管理制度、规则、规范并具体实施。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聘任及考核工作。负责指导和统一劳动人事仲裁法律适用标准。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监督工作。
主任:梅华山
办公电话:0769-22682311

2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调解庭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具体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指定管辖及移送管辖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办案自动化信息网络建设管理。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收案、立案、分案、组庭、跟踪、督办、催办工作及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负责调解仲裁设施设备保养维护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庭长:黄永科
办公电话:0769-22682311
2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审理庭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审理具体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巡回办案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讨论新型疑难、影响重大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理论及实务研究。负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庭长:吴慧聪
办公电话:0769-22203621
25、执法一科
负责协调、监督、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计划。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政策。负责劳动保障监察领域各类报表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负责治欠保支有关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工作。
负责人:田婷
办公电话:0769-22691669

26、执法二科
负责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市劳动关系风险预警系统、市劳动监察指挥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领域突出、疑难问题专题调研工作。负责行政处理决定、处罚决定的法院强制执行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上级转办案件、重点案件的核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负责黑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负责舆情信息核查处置工作。
科长:吴柱基
办公电话:0769-22266902
27、执法三科
负责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类投诉、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核查和打击欺诈冒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负责劳动保障领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理工作。负责对凤岗、清溪、寮步、大朗、黄江、樟木头、塘厦、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茶山、石龙等16个镇街进行业务指导。
科长:潘志鹏
办公电话:0769-22633797

28、执法四科
负责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类投诉、举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核查和打击欺诈冒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负责劳动保障领域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理工作。负责对莞城、中堂、望牛墩、麻涌、石碣、高埗、道滘、洪梅、万江、东城、南城、厚街、沙田、虎门、长安、大岭山、松山湖等17个镇街进行业务指导。
科长:蔡茂林
办公电话:0769-22633797
29、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局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党组的日常工作。
科长:卢爱芬
办公电话:0769-22203623

30、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专职副书记:孙志银
办公电话:0769-2220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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