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阳江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7232023-09-01 09:53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物品购置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拟订全区教育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承办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起草、审核相关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制工作;综合协调有关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教育文体系统纪检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指导和检查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指导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协调推广普通话工作;协调区教研室指导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妇女、机关食堂工作。

电话:0662—3825966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档案、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指导学校档案、保密工作;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协调教育人才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和派遣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档案;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电话:0662—3825233

三、计划财务股

指导和监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区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政策;承担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

电话:0662—3825231

四、基础教育股

承担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全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课程建设和教学计划等工作;综合拟订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全区教育事业综合发展规划;承担规划并指导学校、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入学安排工作;组织审定有关地方教育材料 。

电话:0662—3825929

五、思想政治教育股

指导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政治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处置,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负责学生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中小学学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的安全生产及维稳工作。

电话:0662—3825929

六、职业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社区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组织编制相关的发展规划;指导社会文化教育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组织实施成人高考、教师自学考试管理工作;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兼承担人事工作中校长教师培养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表彰的组织、评审或推荐工作;负责征兵、计生、户口管理工作。

电话:0662—3825233

七、教育督导室

贯彻执行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检查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全区学校、幼儿园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区“两基”巩固提高以及教育现代化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指导和管理社会培训机构。

电话:0662—3825929

八、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股

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区性中小学及学生的体育竞赛、艺术比赛活动和组队(团)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艺术比赛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研;管教育系统对内对外体育活动、全民健身运动及爱卫会工作,兼管全区学校、幼儿园校安工程建设工作。

电话:0662—3825929

九、教研室(区招生办公室)

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为教育决策和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服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认真钻研教育思想、教学理论及课程标准,研究教学内容和方案,组织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业务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不断改进教法,提高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推广教育科研成果,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组织和指导教师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和申报职称论文宣读工作;协调有关的教育教材、教学用书及资料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全区高中招生报名及有关考试工作,各种试卷的接送、保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种层次学校的招生计划(含中职招生),按时准确上报各种表格材料;负责招生考试违纪事件的调查、上报处理工作;做好有关招生的来信、来访工作。

电话:0662—3825926

十、教仪站

负责全区各类学校的教学仪器、教育信息技术装备、实验室、图书馆等的建设、指导、配备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规范和实施,检查、指导、评估和督促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资源软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和管理全区中小学校园网络安全配备工作。组织中小学电化教育、实验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各学校、幼儿园食堂设备的配置。

电话:0662—3825926

十一、助学中心

制定接受境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的管理办法和规定,指导我区中小学校开展“希望工程”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制定我区各类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杂费的有关规定以及统筹管理有关工作;做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落实教育保障政策;根据省制定的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对我区生源的大学生贷款申请进行审核。

电话:0662—3825232

十二、核算中心

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含分教点)和公立幼儿园的财务会计工作,管理各中小学(含分教点)、公立幼儿园的基本户、专户、基建户;负责并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的创森、创绿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后勤工作及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制定学校、幼儿园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电话:0662—3825232

十三、文化广电办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有关文化、文物及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文物、体育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区重点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相关公共服务。负责管理、指导全区文物事业,推进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负责全区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文化、体育、文物行业的管理。完成区党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0662—383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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