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委、监察专员办(副书记、副主任:黄计喜)
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负责对区党委、管委会决策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协调;负责督察管委会及下属单位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检查干部遵守国家法规政策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落实;负责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对区内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中心工作进行跟踪监察和督办。
审计局下设审计室,负责区内审计监督工作,做好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审核和结算审计工作。对管委会及下属单位进行资产和账目的审计监督。(办公电话:0662-3833869)
二、党政办公室(主任:梁鸿武)
下设政务办、机关事务办、群团工作办、法制办。
负责区党委、管委会日常事务,负责会议、文秘、调研、综合、政务、信息、宣传、接待、联络等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族、侨务、外事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协调人大、政协和中央、省及市直单位派驻高新区有关部门的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区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电话:0662-3823003)
三、组织部(副部长:冯伟)
下设组织办。
负责区内党务党建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负责区管干部任免、监督、培训、人才以及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办公电话:0662-3833398)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冯伟)
下设人社办。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干部的考核、人事调配、职称、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军转干部等工作;负责区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障的政策落实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办公电话:0662-3833398)
五、经济发展局(局长:司徒奕彪)
下设经济发展办、招商办、企业服务办。
组织研究和编制全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审批项目立项以及企业协调管理工作;组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负责区内经济贸易、技术协作、旅游、物价、粮食、食品、统计、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合作等管理工作;审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协调高新区内金融、口岸通关等业务。
负责制定招商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项目的洽谈、政策咨询,为投资企业承办、代办项目投资的相关业务;制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地震工作。(办公电话:0662-3823606)
六、规划建设和交通局(局长:谭国冲)
下设规划办、建设工程管理办、市政交通乡。
制定区内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建工程建设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公共事业建设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监管建设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质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基建工程报建;负责工程建设企业资产审查;审核建设工程预、结算;负责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纠正等工作;负责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区内交通、供水、供电、通讯、避雷、人防等工作。(办公电话:0662-3823626)
七、财政局(局长:冯永放)
下设财政办、国资办。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预、结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和研究平衡措施;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资金;审核和监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负责区内的政府采购工作;统一收取区内发生的各种规费;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和指导会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制定融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协助落实企事业单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办公电话:0662-3823322)
八、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梁一聪)
下设农业发展办、民政办、计生办。
负责制定农、林、牧、水利、农机、兽医、海洋渔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统筹管理农业、林、渔、牧、水利工作并对各项管理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及财务管理、收益分配和监督检查;负责森林防火、防汛、防旱、防风等工作。
制定区内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殡改、残联等工作;根据市下达的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任务要求,制定确保完成指标任务的计划与措施;按规定为生育、外出、流入人员办理相关证件并做好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安置复退军人和优抚军烈属;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管、用工作。(办公电话:0662-3833399)
九、教育文化体育局(局长:关天石)
下设教育办、文化广电办。
贯彻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主管全区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统筹管理教育经费。
研究制定发展全区文体事业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推动全区文体事业的发展。负责全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办公电话:0662-3825966)
十、政法委(副书记:林聪)
下设综治办、信访办。
负责开展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各种影响社会稳定因素和山林、土地、滩涂等纠纷进行调处、化解;负责禁毒工作。(办公电话:0662-3822788)
十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李立亚)
以区管委会名义集中行使辖区内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办公电话:0662-3681323)
十二、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局长:张观潮)
承担阳江高新产业园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办公电话:0662-3826166)
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梁鸿武)
制定安全生产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协调处理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矛盾和问题;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计划和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制定区内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等。(办公电话:0662-3822588)
十四、科学技术局(局长:潘欧醒)
下设科技办。
负责组织研究和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促进农业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的科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科技强区工作,推进各行业的科技进行等工作。(办公电话:0662-382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