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 业务背景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社保费网报系统已对接金税三期全国标准版,并对多项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完善。
2. 操作准备
浏览器请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或以上版本,或者谷歌浏览器。
二、操作流程说明
1. 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功能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a)打开电子税务局,并以企业身份登录;
b)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c)点击菜单【社保费管理】
d)进入社保费系统,选择单位社保号,点击【确定】:
e)进入社保费系统后,点击右侧功能菜单办理相关业务。
1.1. 社保费申报
1.1.1. 社会保险费申报
1.1.1.1. 功能描述
适用于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操作,申报成功后产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
1.1.1.2. 操作步骤
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
1.1.1.2.1. 申报社会保险费
步骤:
a) 点击菜单【社会保险费申报】,进入社会保险费申报界面;如果本月未进行申报,申报次数显示为0;
b) 点击【申报预览】,系统展示当月待申报数据在“本次申报信息”列表中;
c) 点击【预览明细】,弹出“待申报信息”窗口,查看本次申报人员的明细信息;
待申报明细信息窗口,点击【导出】可将待申报信息导出本地;
d) 确认本次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弹出“提交确认”对话窗口,点击【是】,系统校验【本次申报信息】的待申报人员信息;
e) 提交本次申报后,系统弹出“本次申报成功”窗口,显示单位信息、应缴费金额和签约的银行账号信息;
f) 点击【立即扣款】弹出“扣款”窗口,选择不同的缴款方式进行缴款;点击【关闭】则关闭当前窗口;
g) 可在已申报信息列表中点击【查看汇总】,弹出“申报汇总”窗口,查看本次申报汇总信息;
1.1.1.3. 界面说明
1.1.1.3.1. 社会保险费申报主界面
界面说明:
【本次申报信息】:预览展示当前社会保险费申报的汇总信息;
【已申报X次】:显示单位当前费款所属期已申报的次数;
【费款所属期】:展示需要申报的费款所属期月份(默认当月);
【申报预览】:点击申报预览可查看本月待申报数据;
【预览明细】:查看当前待申报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明细信息;
【申报提交】:提交申报社会保险费;
【已申报信息】:显示当前费款所属期已经申报的社会保险费信息;
【查看汇总】:查看已经申报的社会保险费汇总信息。
1.1.1.3.2. “本次申报成功”窗口
界面说明:
【立即扣款】:单位申报完成社会保险费后,可选择不同缴款方式进行清缴;
【关闭】:单位申报完成社会保险费后,暂时无需清缴,可关闭当前窗口。
1.1.1.3.3. “扣款”窗口
界面说明:
【银行账户列表】:显示用人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且有效的银行账号信息;
【三方协议缴款】:通过已经签订的有效银行账号进行缴款;
【聚合支付缴款】:使用建行的龙支付【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或者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
【微信缴款】:使用微信【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
【支付宝缴款】:使用支付宝【扫一扫】二维码支付缴款。
1.1.1.4. 功能变动点说明
(1)不区分中小微企业和大户企业,所有企业都走实时申报处理。
旧版主界面
新版主界面
1.1.1.5. 常见问题
1.1.1.5.1. 当期是否可多次申报社保费?
答疑:可以。用人单位当月若已经申报,再进行增员操作,可对新增部分人员申报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