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构设置和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一、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构设置和职责情况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和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应急、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负责人:揭盾 联系电话:0668-2898113
综合规划科:负责起草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制定政务信息化和“数字政府”建设需求管理相关制度规范,编制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拟定“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核,对项目实施集约化管理。制定市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电子政务标准备案工作。承担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负责人:李瑞昆 联系电话:0668-2835533
审批管理科:开展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的具体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负责市行政服务办事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对进驻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协调推进相关部门落实并联审批。
负责人:黄广明 联系电话:0668-2898112
数据管理科: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本部门信息系统以及全市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项目测试、验收管理、使用移交等工作,评估市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协调各地各部门网上政务应用和建设,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负责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基层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工作,监管市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负责人:黎良浩 联系电话:0668-2898601
热线管理科:负责组织制定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规范、服务标准、业务流程和考核办法等。负责制定知识库信息采集标准,组织、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录入和更新,对知识库信息进行智能化处理。负责对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府服务热线事项进行跟踪、协调、督办。分析研究政府服务热线运行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开展政府服务热线服务外包工作,对外包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负责政府服务热线的宣传工作。
负责人:李其伟 联系电话:0668-2898015
监督科(效能监察室):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负责承接省、市有关考核、督查任务的统筹、协调及督办。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监督工作制度和规范,负责监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检査、评估、考核全市政务服务质量。组织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监督检查其规范化运作,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全市中介超市管理制度,推进中介超市标准化建设和集约化管理。负责对涉及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政务服务、行政效能、机关作风等方面的投诉进行受理,并按权限进行处理及通报。
负责人:何茂林 联系电话:0668-2898253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党群等工作,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
负责人:梁菲鹏 联系电话:0668-2898072
二、茂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下属单位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相关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企业股权、公有资产经营权与所有权、房屋产权、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海域使用权、水资源使用权、低空开放空域使用权、污染物排放权、可收益资源开发权、公共物品使用权与经营权等公共产权交易;承担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出租、出售、合同成包、特许经营、BT、BOT、租借、以租代购、第三方代建等项目市场化交易以及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和公共物品采购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二)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为行业监督、行政监督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平台,对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三)统一受理市属范围内各类交易申请,接受并代理异地委托的各类招标采购业务,发布交易信息,接受报名、安排交易时间和场地,依法组织交易活动,对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监督,提供交易或采购全过程见证服务。(四)依法成立立项评审委员会,并按照规程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公布评审结果。(五)定期汇总分析交易、采购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报送业务信息和数据统计,接受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监督。(六)负责核验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及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资格。建立全市一体化的供应商库、商品行情库、社会代理机构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共享和合理利用。(七)为交易或采购各方提供各类相关业务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与服务。(八)参与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服务标准的制定,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九)受理有关部门、机构授权或委托的其他采购交易事项,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其它专业职责,并依法组织实施。
茂名市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的咨询导办、收件出件、委托受理办理、协调后台审批等工作;负责综合受理业务的电子化工作,推进电子档案、电子证照使用,推动部门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及政务服务信息跨部门互认共享;负责整合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农村“三资”管理交易等数据工作,搭建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
茂名市信息中心:协助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承担政务数据集成服务、“茂名市人民政府网”的建设和维护、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等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