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什么原因
有四种情形:
(一)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企业未按照工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如何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http://www.95ye.com/article/5898.html
● 哪些情形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依照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工商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 如何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由国家工商总局或者省工商局将其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 如何确定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名单?
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主要分几种方式?
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些?
工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 企业在接受工商部门抽查时有哪些配合义务?
工商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应当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