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瑞士社会保险协定参保证明办事指南

中国-瑞士社会保险协定参保证明办事指南

7882023-06-04 18:40  95商服网

一、中国-瑞士网上申请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1.派遣人员。指受雇于中国领土上有经营场所的雇主,依其雇佣关系被雇主派往瑞士为该雇主工作的人员。

2.在航海船舶上的雇员。指在悬挂中国船旗的航海船舶上受雇的人员及通常居住在中国领土上,被中国的雇主派遣到悬挂瑞士国旗的航海船舶上工作的人员。

3.在航空器上的雇员。指受雇的企业总部在中国的管理人员或机组成员。

4.外交和领事机构人员。

5.政府或公共服务机构受雇人员。指受雇于中国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依其雇佣关系被雇主派往瑞士领土为其工作的人员。

6.随行家属。上述1-5类人员的随行并共同居住的配偶及子女,同样适用免除在瑞士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前提是其配偶及子女未在瑞士领土上受雇或自雇,且应在中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7.例外。中瑞两国主管机关可同意根据特定人员或人群的情况,就适用《协定》第三条至第七条作例外处理,条件是所涉及人员受中瑞两国任一国法律规定管辖。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政府社会保障协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瑞士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9号);第二部分(一)中方在瑞士人员办理免缴相关社会保险费《证明书》的流程

受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国际合作处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1:00 14:00-16:30
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人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首页(网址:si.12333.gov.cn),实名注册用户信息。

2.个人申请人登录国家平台,选择“境外免缴申请”服务,在线填写本人详细申请信息,保存并提交申请。

3.派遣人员国内派出单位申请注册单位用户,为本单位派遣人员填写申请信息,保存并提交申请。

4.人社部社保中心后台审核申请信息。符合条件的,出具参保证明并邮寄给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予以告知。

5.国家平台自动向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示办理进度及需要补充的材料。

6.个人申请人或单位经办人可登录国家平台,选择“境外社保免缴证明申请状态查询”服务查询办理进度,按要求补充上传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010-89946777
监督投诉 010-89946777
其他说明 后台联网审核暂仅支持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后台审核材料,办理业务。

二、中国瑞士社会保险协定参保证明办事指南

服务对象

1.派遣人员。指受雇于中国领土上有经营场所的雇主,依其雇佣关系被雇主派往瑞士为该雇主工作的人员。

2.在航海船舶上的雇员。指在悬挂中国船旗的航海船舶上受雇的人员及通常居住在中国领土上,被中国的雇主派遣到悬挂瑞士国旗的航海船舶上工作的人员。

3.在航空器上的雇员。指受雇的企业总部在中国的管理人员或机组成员。

4.外交和领事机构人员。

5.政府或公共服务机构受雇人员。指受雇于中国中央或地方政府或其他公共服务机构,依其雇佣关系被雇主派往瑞士领土为其工作的人员。

6.随行家属。上述1-5类人员的随行并共同居住的配偶及子女,同样适用免除在瑞士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前提是其配偶及子女未在瑞士领土上受雇或自雇,且应在中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7.例外。中瑞两国主管机关可同意根据特定人员或人群的情况,就适用《协定》第三条至第七条作例外处理,条件是所涉及人员受中瑞两国任一国法律规定管辖。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政府社会保障协定》;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瑞士社会保障协定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9号);第二部分(一)中方在瑞士人员办理免缴相关社会保险费《证明书》的流程

受理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国际合作处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1:00 14:00-16:30
办理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皇城国际B座
办理材料 填写《根据中国瑞士芬社会保障协定出具的〈参保证明〉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bgxz/201706/t20170615_272439.html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申请人或代理人持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式3份)交由参保所在地(省、市、县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办机构在审核其参保情况无误后,加盖印章。

3.申请人或代理人将盖章后的《申请表》(原件1份)及回邮信息(地址、电话、联系人、邮编等)通过快递或挂号方式寄至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国际合作处。

4.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国际合作处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回寄《参保证明》。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010-89946777
监督投诉 010-89946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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