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领导处理好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调研、督办、信息、宣传、会务、文电、档案、信访、维稳、综治、机要、保密、外事、教学辅助用书管理、机关基建、政治业务学习、接待和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教育工会的工作。
(撤销原政策法规和安全保卫股,相关职能并入办公室)承担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学校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与稳定事件处置及有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反邪教防范控制、宣传教育和教育转化等工作;承担教育系统的依法治教工作。
电话:0759-8208384
(二)教育股
综合管理中小学、幼儿教育行政管理工作;拟订中小学、幼儿园的发展规划;指导、推动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检查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提高教育质量;负责制订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审批,并指导办学工作;负责对所辖各类学校学生的学籍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科技活动和科普教育工作。
电话:0759-8208505
(三)德育体卫股
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拟订全区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德育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指导学校的德育工作;指导学校的宣传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会同少先队、共青团、关工委和艺术教育等组织共同实施德育工作;管理指导学校的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制订学校体育、艺术、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贯彻实施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条例》;指导中小学校及学生开展体育竞赛交流活动;指导学校体育、艺术、卫生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工作;参与开展相关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中小学体育教研会、校医的管理工作。
电话:0759-8208169
(四)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幼儿园及局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调配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工作;指导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贯彻《教师资格条例》有关工作;组织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报批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师的继续教育以及教师的表彰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学校的审计、老干工作。
电话:0759-8208518
(五)基建财务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投资、教育收费的有关政策及基建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监督学校教育财政拨款的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
电话:0759-8208163
(六)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制订和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计划和方案;检查督导所辖各类学校贯彻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督导检查全区“两基”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教育现代化工作;督导评估全区各学校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区属教育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的等级评估工作;承办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区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电话:0759-8208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