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研究室) 联系电话:(010)89440556 传真电话:(010)89443633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纪要、档案、接待联络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 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
国企党建工作科 联系电话:(010)89448933
负责检查、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员教育、党代表联络、党建督导和党建考核等工作。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组织创建、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群团工作、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
规划改革科 联系电话:(010)89442803
研究提出本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布局和企业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研究提出本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重组、退出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兼并破产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对外合作。
人事教育科(董事会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9447727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区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中层干部的宏观管理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指导派出国有董事的业务工作,联系所监管企业职工董事。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董事的工作进行评价。指导所监管企业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审核所监管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考核评价科 联系电话:(010)89447767
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建立和完善本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指导企业进行分配改革。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金区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指导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信息化工作。贯彻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及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制度。协助完成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并扰行相关工作。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9446776
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本机关的法律事务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协助指导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和维稳等工作。
产权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9447997
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负责所出资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建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