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36312023-05-18 22:28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1.负责教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和值班安排等工作;

2.负责信访(民事调解)、便民电话、建议提案办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3.承担机关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保密工作,做好密码管理工作;

4.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做好区委区政府督查件、区长信箱、市区折子及实事的督办工作;

5.承担本区教育系统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教委领导调研的统计工作;

6.负责教委机关全程办事代理工作;

7.负责教委机关后勤管理工作;

8.统筹协调教委政务服务工作;

9.统筹协调本区教育系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0.统筹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爱心捐助工作;

11.统筹协调本区教育系统“一助一”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44324

传    真:(010)69422337

二、中学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材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统筹管理本区中学教育,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

2.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中学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配套机制及推进措施等;

3.负责本区中学教育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档案;

4.负责本区中学教学和德育管理工作;

5.指导本区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本区中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7.负责本区中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

8.负责本区中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工作;

9.指导本区中学融合教育工作;

10.指导本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

11.统筹管理本区教育系统教材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43145

传    真:(010)69422337

三、小学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科、德育管理科)

1.负责统筹管理本区小学教育,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

2.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配套机制及推进措施等;

3.负责本区小学教育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档案;

4.负责本区小学教学和德育管理工作;

5.指导本区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本区小学生评优评先工作;

7.负责本区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控;

8.负责本区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工作;

9.负责审核、管理本区社会大课堂资源单位并组织实施社会大课堂、劳动教育等工作;

10.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推广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工作;

11.指导本区小学融合教育工作;

12.统筹协调本区特殊教育工作;

13.统筹协调本区教育系统德育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21954

传    真:(010)69422337

四、学前教育科

1.负责统筹管理本区学前教育,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

2.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配套机制及推进措施等;

3.负责本区学前教育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档案;

4.负责对本区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业务管理、检查与指导工作;

5.负责本区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监控;

6.负责本区公办幼儿园德育有关工作;

7.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建设工作;

8.负责本区社区办园点政策研判、备案等相关工作;

9.统筹协调本区未经审批幼儿园治理相关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22069

传    真:(010)69422337

五、民办教育科

1.负责统筹管理本区民办教育,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

2.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配套机制及推进措施等;

3.负责本区民办教育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4.负责本区高中及以下阶段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与年检工作;

5.协调指导本区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流动人口自办校的安全稳定、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德育、民族和宗教等工作;

6.做好本区民办教育系统党建、信访、工会联合会等工作;

7.统筹本区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对外联络工作;

8.统筹协调本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审批相关工作;

9.协助市教委做好本区国际学校的前置审核与年检工作;

10.统筹协调本区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11.统筹协调枢纽型社会组织相关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41081

传    真:(010)69422337

六、干部人事科

1.负责统筹管理本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

2.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配套机制及推进措施等;

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档案;

4.统筹协调本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师德师风工作;

5.负责本区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协调本区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6.负责本区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

7.负责本区教育系统人员调转工作;

8.负责本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9.负责教委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40571

传    真:(010)69422337

七、财务与审计科

1.负责统筹管理本区教育系统财务和审计相关工作,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并督促落实;

2.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系统财务和审计工作年度计划、改革方案、配套机制及推进措施;

3.负责本区教育系统财务和审计相关数据的搜集、统计和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档案;

4.负责监测本系统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

5.负责协调指导本区教育系统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区教委机关(部分直属单位)劳资统计等工作;

7.负责区教委机关财务工作;

8.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校长、园长及直管、直属单位相关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委托审计管理工作;

10.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收费管理工作;

11.统筹协调区教委机关内控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 69422308

传    真:(010)69422337

八、督学督政科

1.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发展教育职责的督导工作;

2.负责对区政府有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3.组织开展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项督导;

4.负责提出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办学状况、教育教学评估的政策、标准、工作和规程;

5.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工作;

6.组织对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评估;

7.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8.负责开展本区校外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9.负责本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工作;

10.组织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内部督导与自评工作;

11.开展教育相关专题调研工作,为区政府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和参考依据;

12.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69678

传    真:(010)69422337

九、综合治理与法治法规科

1.负责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2.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危化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项安全工作落实;

3.协调处置本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

4.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学生安全教育和教师安全培训工作;

5.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学生大型活动和外出教育活动的备案和安全指导工作;

6.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安保人员管理工作;

7.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8.负责本区教育系统校方责任保险、“一老一小”保险等的投保和申诉理赔工作;

9.做好本区教育系统反恐防暴、烟花爆竹、煤气中毒、养犬安全等相关工作;

10.统筹协调本区教育系统民族宗教相关工作;

11.统筹协调本区教育系统环保相关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42695

传    真:(010)69422337

十、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

1.负责本区教育系统党群工作;

2.承担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3.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69446043

传    真:(010)69422337

十一、机关纪委

1.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统筹指导区委教育工委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10)81499598

传    真:(010)6942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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