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以及政务、财务、人事、党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环境信息、制度性建设、后勤等工作。对口市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机关党委、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职能。
联系电话:0531-86163270
(二)环境管理一科
负责规划、法规(天桥执法大队承担的职责除外)、污染减排、排污许可、环评审批等工作;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综合性业务工作,负责上级与本区综合性业务考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清单等工作。对口市局综合与科技处、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行政许可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中心职能。
联系电话:0531-86163276
(三)环境管理二科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路检和驻地检除外)等污染防治,负责应对气候变化、环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牵头区环委办、大气办、“四减四增”办公室等工作。对口市环委办、大气办、“四减四增”办公室,市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协调指导处、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职能。
联系电话:0531-86163282
(四)环境管理三科
负责水、土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工作。对口市局水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除外)职能。
联系电话:0531-8692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