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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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民意受理、应急、值班、安全保卫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史志、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综合调研。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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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75 |
党建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工作。按照县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才工作相关职责。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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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08 |
综合财务科 |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建设资金管理和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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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10 |
建筑市场监管科 |
主要职责: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屋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筑业经济运行情况综合分析、行业统计工作。指导企业对外市场开拓,组织协调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进县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社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以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建筑业技术装备规划,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开发、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组织管理全县人防工程建设,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负责地下防护建筑建设管理。执行国家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质量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人防规划、拟订防护体系政策。负责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防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和验收备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中落实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审核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编制。承办人防建设专项规划的编制、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已建成人防工程防护部分的维护管理。综合编制人防建设规划。按要求制定落实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负责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和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县本级自建单建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指导全县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和已建成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人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管理全县人防科学技术和人防标准化工作,推进人防工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全县人防指挥、通信警报、人口疏散体系建设、信息网络建设和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制定防空袭计划方案及各项保障措施。组织指挥理论研究、指挥手段建设和训练演练。组织开展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管理人防信息化平台。负责防空防灾警报发放工作,协调军地通信资源保障人防通信警报工作。承办人防无线电专用频率的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编制全县利用人防战备资源参与防空救灾和应急管理规划及预案。组织起草人防建设的地方性政策。组织开展人防宣传。组织开展公众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负责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参与军民融合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县人防国有战备资产的系统管理工作。制定人防战备资产管理使用有关政策。按要求制定落实平战转换方案。负责已建成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自建工程和早期公共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编制全县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及全县人防经费预决算,组织审查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管理国家、省、市、县拨人防经费。负责全县人防综合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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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09 |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与勘察设计科 |
主要职责: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组织和指导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工作。负责建筑材料使用环节的监督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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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77 |
房产开发管理与房屋征收科(挂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拟订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中介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房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关于房产信息抽查核实方面的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办县政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对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等工作。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直管公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虫害防治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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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57 |
城市建设科 |
主要职责: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慢行交通系统、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负责县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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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15 |
村镇建设科 |
主要职责: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市示范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新型城镇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小城市培育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镇(街)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政策措施。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示范等有关工作。拟订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镇化统计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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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11 |
城市管理科(挂燃气热力管理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用道路、管网配套、路灯、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环境艺术、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夜景亮化工作。参与拟订全县燃气、热力行业政策、标准、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燃气、热力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燃气、热力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镇(街)燃气、热力工作。组织或参与燃气、热力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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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3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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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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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事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住房保障、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参与住房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二)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城建综合开发项目配套费征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等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济机构信用评价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县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发展和房产中介管理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房屋交易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全县房产转让(买卖)、交换、租赁、抵押等交易行为提供服务;承担房产测绘相关工作。 (七)承担县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发展领域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九)承担涉及房屋开发、征收、交易和住房保障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服务工作。 (十)承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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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4222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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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泗水县泉衍路3号 |
泗水县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承担组织实施相关事务工作。 (二)承担建筑业监督管理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建筑业(含装饰装修)企业、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外地进入本县建筑市场企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为建筑活动、建筑市场提供相关的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服务。 (三)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的服务保障和技术咨询;承担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事务工作。 (四)承担建筑行业信息化建设事务工作。承担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建筑市场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维护工作。 (五)承担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规划实施的事务性工作。承担绿色施工和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事务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推广和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 (六)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措施办法,承担推进实施具体工作。 (七)承担人防工程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制定人防建设规划提供意见建议;承担人防工程监测、竣工验收、日常管理、信息化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八)承担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的搜集、接收、管理、保存、安全和利用等相关工作;负责为全县建设单位、建设系统城建档案工作及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档案工作提供相关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九)承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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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745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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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泗水县泉衍路3号 |
泗水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相关工程质量的投诉、纠纷处理;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二)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相关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纠纷处理;参与工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承担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及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生产质量进行技术指导;承担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实体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设备的抽查、抽测工作。 (四)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管理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的投诉、纠纷处理。 (五)承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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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3146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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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泗水县泉衍路3号 |
泗水县园林绿化养护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并执行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管理中长期计划。 (二)承担对损坏绿地设施与树木花草,违规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违规占用绿地行为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为园林绿化相关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四)承担公园、景区、广场及公共绿地方面建设养护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服务工作。 (五)承担城市“绿线”、“绿色图章”控制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承担园林绿化有关建设项目的方案审核、质量监督和验收等技术服务工作。 (七)承担园林绿化建设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城区内古树名木保护的技术指导。 (八)负责园林建设管理养护方面的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 (九)承担创建花园式单位(小区)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承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办公电话:0537-3146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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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泗水县泉衍路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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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城市环境卫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城市环境卫生产业发展规划,并推进相关工作实施。 (二)参与拟订城市环境卫生方面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对全县环卫保洁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 (三)参与拟订并实施城乡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年度建设计划;为城乡环卫设施建设、验收、设备招标选型等提供技术服务;负责为环境卫生行政审批和批后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做好全县建筑渣土运输、处置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城乡环境卫生和建筑渣土方面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担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的市场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发展技术服务工作;承担环境卫生科研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七)承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办公电话:0537-6898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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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泗水县圣安路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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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县市政建设管护中心 |
主要职责: (一)参与编制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城区主要道路、桥梁、照明、雨水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三)承担城区亮化智能平台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城区亮化节能相关工作。 (四)承担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的批后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城区内防汛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市政建设工程设计技术服务。 (六)承担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配套服务。 (七)承担城区内市政养护方面的安全生产与风险防控工作。 (八)承担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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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537-4222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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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泗水县光明路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