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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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主要职责: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内部工作调度;承担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生态环境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配合市局做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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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室(加挂党建科牌子) |
主要职责:负责局综合材料起草、综合性调研及重大专题调研工作;依据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积极推进考核计划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负责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服务工作,承担支部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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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 |
主要职责:负责年度财务计划的编制和财务公开工作;负责日常财务支出预算和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状况年报和有关统计月、季、年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登记、年检工作;协助有关科室开展环境保护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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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控科 |
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大气、噪声、光等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开展全区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和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指导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规划;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传输通道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区重大活动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拟订全区水生态环境的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功能区划,开展水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监督管理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全区人工湿地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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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科 |
主要职责:负责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土壤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区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污染防治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承担全区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的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修订区级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指导企事业单位相关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应急信息通报,组织开展应急预警、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企事业单位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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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科 |
主要职责:负责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组织实施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涉及生态环境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承担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审及上报工作;承担全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核发、变更及延续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19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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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 |
主要职责: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协调、监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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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宣科 |
主要职责: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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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标科 |
主要职责: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承担环境与健康管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清洁生产规划、政策措施,组织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承担指导和推动环保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相关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负责全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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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办 |
主要职责:承担本级智慧环保技术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发挥上传下达、预警、指挥、调度功能;牵头落实考核制度,对三级网格的工作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对网格员开展考核奖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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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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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运用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标准。 (二)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工作。 (三)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总量确认工作。 (四)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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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文化东路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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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等; (二)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农业农村、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移交的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线索。 (三)负责制定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规划、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以及责令整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 (四)负责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指导,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对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五)负责受理生态环境举报(信访)和管理12369环保热线,并开展生态环境举报(信访)的查处工作,负责监督上级交办生态环境案件的整改落实。 (六)负责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七)负责全区生态环境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八)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 (九)负责对机动车(含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十)组织开展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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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文化东路1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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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
主要职责: (一)承担区域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任务,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监测等相关工作。 (三)对主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四)对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办公电话:0537—3945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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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济宁市兖州区文化东路1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