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建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6-4187005)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党史、档案、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方面的具体事务;负责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关系;负责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党的建设制度规定并负责督促贯彻落实;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人民武装、群团管理、纪检监察、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指导推动所属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所属各级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工作,加强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负责人才工作。
2、社会治理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6-4612345)
负责制定网格化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法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掌握、分析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映群体性矛盾纠纷苗头,杜绝恶性事件发生;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禁毒、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群众工作;负责协调派驻人民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工作关系。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6-4187003)
负责镇工业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指导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发展问题;负责新上项目的协调、论证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诚信体系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抓好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负责协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调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为企业生产搞好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统计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联系电话:0536-4611161)
负责中小学、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卫生院和新型农村医疗组织的管理;负责残联、双拥、慈善、社会救助、老龄优抚、农村救济、五保低保、养老院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落实精准扶贫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退役军人待遇保障、优待抚恤及拥军优属等工作。
5、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镇和村(社区)土地城建、人防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负责小城镇开发和社区建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辖区内建设施工队伍、工程质量、房地产经营等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限额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镇规划建设管理、村(社区)规划建设管理、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等方面工作;负责协调派驻自然资源和规划机构的工作关系。
6、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挂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6-4610360)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单位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负责消防管理、抗旱防汛、地质灾害防治、救灾防火、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整治等工作;负责协调派驻生态环境机构的工作关系;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协调派驻交通运输机构的工作关系。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6-4615110)
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督查推进等工作;承担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及不合格农产品的查处;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派驻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关系。
事业机构及职责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水利服务中心、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镇区域化建设的规划实施,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农产品品牌的创建上报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负责水利基本设施、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并抓好水土保持、防汛抗旱、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负责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镇植树造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供水等工作;负责协调派驻畜牧兽医管理机构的工作关系;负责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2、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负责做好年度财政预决算编制及各项财务的执行、管理、监督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基层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惠农补贴的发放;负责协调金融方面的工作,做好融资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相关税收征收工作。
3、农村经管服务中心
负责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及合同管理工作,指导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及企业财会人员培训、业务指导、村会计聘任、集体资产年检;负责农村财务审计,搞好村级财务公开;负责指导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
4、党群服务中心〔挂党校(党员教育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负责镇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协调各入驻单位的工作关系,对入驻单位的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和规范,提出办理要求、办理标准和办结时限;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入驻单位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考核;负责党群服务、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镇人力资源、民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再就业和转移农村劳动力工作;负责农村救济、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各项救助对象的申报及资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残疾人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和殡葬管理、拥军优属工作和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民政、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5、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负责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旅游活动;培养业余文艺创作人才,挖掘整理民间文学艺术;抓好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群众科学健身等工作;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文物市场;负责辖区内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