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安丘市发展和改革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12752023-04-24 10:47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

负责人:潘荣杰,联系电话:0536-4396449

负责文电、会务、值班、督查、信息、宣传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维稳、信访、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牌子)

负责人:张金华,联系电话:0536-4398467

分析研究全市及国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市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等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拟订市级储备粮棉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参与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有关前期论证工作。协调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并衔接有关部门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组织编制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参与拟订小城镇发展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布局,提出重点区域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负责调度分析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综合改革方案和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实施全市县域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协调推进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进全市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参与实施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参与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两大战略,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落实国家、省、潍坊市和我市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安丘市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战略,负责市际间经济协作组织及友好关系单位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重点扶持区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上级安排,研究拟订全市对口支援新疆、西藏等工作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全市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组织实施上级确定的我市对西藏地区、中西部地区和重点工程的对口支援工作,协调解决有关事宜。负责与新疆、西藏等地区的交往交流交融相关工作。研究拟订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地区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

负责人:张亚楠,联系电话:0536-4398423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相关政策,开展适用项目培育开发工作。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有关政府投资类项目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参与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工作。监督检查市重点项目、市级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工程进度、投资完成及概算控制。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市重点项目、国家和省、潍坊市政府、市政府出资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分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运行状况,研判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发展趋势,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分析预测工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工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体制改革、产业政策的建议。统筹全市工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承担车用乙醇汽油推广有关工作。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运行调节政策建议,调节日常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市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提出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平衡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实施全市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提出市级高技术产业化资金使用意见。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工作。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负责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相关工作。监测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市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分析全市居民消费状况及其发展趋势,提出促进消费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潍坊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研究拟订战略物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的调控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性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的协调工作。拟订全市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市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备选项目。负责全市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规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承担有关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

(四)能源管理科

负责人:胡春凤,联系电话:0536-4396447

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统筹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全市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布局建议。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能源行业统计和预测预警等工作。负责能源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衔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专项规划。负责拟订全市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以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负责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拟订全市煤炭、油气开发以及火电、电网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专项规划。承担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拟订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提高能源效率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市能源关键设备研发、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实施重点科技专项和重点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承担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主体责任。负责全市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综合分析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协调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关工作。参与制定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相关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参与制定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

(五)动能转换促进科(挂服务业发展科牌子)

负责人:宿海东,联系电话:0536-4398441

负责衔接平衡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和资金。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宣传和重要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市新旧动能办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项目筛选、评审,组建重大工程项目库,提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的意见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调度督导各有关部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负责重点区域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督促落实市新旧动能办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承接潍坊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有关工作。统筹协调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人才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服务业发展,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产业布局、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服务业相关部门,指导拟订服务业重大政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形势,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开展服务业课题调研。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提出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关政策和管理措施。督促落实有关服务业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开展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服务业载体培育。负责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服务业交流合作和业务培训。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措施。研究和论证服务业重点项目,拟定项目名单,建立并动态管理服务业重大项目库。协调指导服务业试点示范创新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申报争取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负责服务业人才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提出有关体制改革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及人口政策,汇总编制全市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将人才资源开发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制定落实创业人才支持政策。协调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教育和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

(六)社会信用管理科(挂粮食管理科牌子)

负责人:王丽萍,联系电话:0536-4396445

牵头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统筹推进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承担对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研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以及有关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全市非上市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审核、上报及存续期监管工作。牵头推进全市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负责全市创业投资企业及管理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和农户科学储粮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监测制度、技术规范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物资储备科学进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对市级事权粮棉政策执行和市级储备粮棉管理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组织全市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吞吐调节计划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健全全市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负责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和市级储备棉花收购、销售、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轮换计划。负责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下级储备粮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负责拟订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按权限组织实施全市各类战略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市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和重要消费品(食糖等)的储备管理工作。承办中央和省、市下达的救灾物资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和棉花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和粮食应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统计工作,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等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等物资费用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财务挂账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资金的使用。

(七)物价管理综合科

负责人:徐李凤,联系电话:0536-4396483

组织贯彻国家、省和潍坊市的价格、收费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拟订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按省和潍坊市授权制定调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价格集体审议和价格听证工作。按省和潍坊市授权制定调整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和部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的采集报告。协调处理有关价格、收费争议。承担市级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定调价前成本调查、成本监审和定期监审。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承担国家、省和潍坊市重要农产品成本及相关经济指标的调查分析工作。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市价格评估、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和价格指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和价格调节基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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