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34822023-04-15 08:12  95商服网
菏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地址:菏泽市人民北路689号
负责人:高冠山
联系电话:0530-7156628
电子邮箱:zdzhk001@163.com

分工职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受市城市管理局委托,以市城市管理局名义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调查研究,拟订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城镇民用燃气、城市居民集中供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以及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3.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以及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4.指导县区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市开发区、高新区和重点区域城市管理执法及专项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领域跨县区执法工作,查处全市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复杂违法案件。

5.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方面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6.负责本单位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7.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8.完成市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有关职责划分

1.与主管部门的职责划分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行使其权限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职能科室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及时通报或转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办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主动接受市城市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2.牡丹区区域内行政执法职责划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牡丹区辖区内城市民用管道燃气、城市居民集中供热、市管十条道路市政管理方面的执法工作;牡丹区负责辖区内除城市民用管道燃气、城市居民集中供热、市管十条道路市政管理之外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3.定陶区区域内行政执法职责划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机场片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定陶区负责辖区内除机场片区之外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

4.市开发区、高新区区域内行政执法职责划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市开发区、高新区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市开发区、高新区所属镇街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检查,划定责任区,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义务;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对商铺和流动摊点经营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

5.与有关部门执法队伍之间的职责分工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支队的职责分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支队负责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违反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与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的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工作。与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的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户外广告内容、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或者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瓶装燃气和占道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摊点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瓶装燃气经营、占用城镇道路和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与市公安交通管理警察支队的职责分工。市公安交通管理警察支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移动广告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建筑垃圾运输、移动广告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执法工作。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时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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