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挂党建办公室牌子)
办公电话:0535-6235087
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动员工作。指导科技信息库和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本部门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平台与科技人才科
办公电话:0535-6235086
机构职能:
拟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提出相关领域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以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提出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管理有关科技团组出国事项。拟订我区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顶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区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外专双百”项目。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和区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齐鲁友谊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3、规划与高新企业科
办公电话:0535-6225105
机构职能:
牵头拟订全区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科技计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区级及区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拟订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编制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执行。拟订区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技术预测和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工作。实施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工作。负责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实施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统筹科技金融服务工作。承担推进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实施区级及区级以上各级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战略性重大工程。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提出实施计划和政策建议。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绩效评估和验收。负责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组织实施高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和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指导全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拟订科技促进农村与农业、社会发展、海洋等领域的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领域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与示范。组织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项目。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指导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社会发展领域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以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等有关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区域内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科技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只楚园、卧龙园)建设。承担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工作,协同推进示范区一体化建设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科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工作。
4、政策与转化合作科
办公电话:0535-6226305
机构职能:
承担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配合做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工作并开展普法宣传,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科研机构发展与布局的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与科技保密,科技进步考核、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承担局机关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软科学研究。组织协调重大科技工作调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承担国家、省和市、区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入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管理科技奖励。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自然科学基金组织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国(境)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内外科技合作计划,参与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行动计划,承担双边和多边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交流。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承担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工作。
5、芝罘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
办公电话:0535-6151423
机构职能:
(一)承担市科技创新促进中心组织的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火炬统计快报、年报统计事务;国家级项目跟踪调查、全区创投机构、地方财政科技支出调查、全区年度科普统计调查等统计的事务性工作;区域科技机构综合年报工作;开展全区科技创新领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担科技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工作;承担各类创新联合体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政策解读工作。(二)承担国内外科技成果与我区企业重大技术需求征集、发布和供需对接等工作;对接联系政府、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促进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及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相关工作。(三)完成区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