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0539-8311602
负责人姓名:杨宏云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春季)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兰山区考棚街18号
机构职能:负责文电、综合性文稿起草、会务、应急、值班、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内部综合协调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2、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联系方式:0539-8311225
负责人姓名:孙凤国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春季)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兰山区考棚街18号
机构职能 :负责综合性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普及工作。负责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实施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性标准。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为退役军人服务的个人先进典型宣传报道、荣誉奖励等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协调落实党员退役军人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信访、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3、优抚褒扬纪念科
联系方式:0539-8198209
负责人姓名:朱林清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春季)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兰山区考棚街18号
机构职能 :承担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全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工作机构的规划政策。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承担全区烈士以及退役军人荣誉保障、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依法承担烈士英雄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烈士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协调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镇(街道)、经开区做好支持军队相关工作,协调驻地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协调促进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休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4、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
联系方式:0539-8195811
负责人姓名:赵鹏杰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春季)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兰山区考棚街18号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负责相关安置人员的档案接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年度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指导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和配偶子女随调随迁安置工作。拟订全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5、兰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39-8311738
负责人姓名:傅明山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春季)13:30-17:00(冬季)
办公地址:兰山区考棚街18号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辅助工作,对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配合做好全区退役军人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三)承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和来电、来信、网络信访登记工作,提供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工作。
(四)承担全区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就业创业扶持、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有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各类退役军人招聘应聘活动、项目推荐等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专项基金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
(五)承担全区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普遍联系、拥军优属等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光荣牌发放工作。
(六)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和建档立卡工作,落实上级相关业务系统工作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