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工作部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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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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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综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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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鑫卫 |
办公电话 |
0631-5967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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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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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局领导处理全局日常工作。 2.负责日常公文处理、督办、保密、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 3.负责全局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把关。 4.负责信息调研、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综合协调、重要活动和会务的组织接待工作。 6.负责后勤保障管理方面的工作。 7.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工作。 9.负责目标绩效考核、日常考勤等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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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文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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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志燕 |
办公电话 |
0631-596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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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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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持、促进全区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2.负责文化产业项目推进工作,申报各级各类文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3.协调全区“扫黄打非”成员单位,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4.负责文化市场行业监管。 5.指导旅游产业化发展,贯彻实施A级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指导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6.组织开展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策划和推广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路线的规划开发; 7.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监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经营和服务行为。 8.拟订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9.负责群众体育项目的训练、竞赛组织工作。 10.指导、监督群众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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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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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张振伟 |
办公电话 |
0631-5910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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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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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和政策,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出各门类的优秀作品和人才,繁荣文艺创作。 2.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等公益性群众文化展示活动。 3.开展文化阵地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4.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5.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 6.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 7.承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的评审与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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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司法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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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程岗 |
办公电话 |
0631-5981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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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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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全区法治建设工作。 3.研究制定全区政府法制、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区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法律援助工作。 8.负责组织起草管委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管委及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清理工作;负责管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管委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的法制审核工作。 9.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0.负责办理涉及管委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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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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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从健 |
办公电话 |
0631-5916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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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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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协调推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指导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工作。 2.负责协调推动全区烟草市场秩序规范整治工作、指导寄递物流管理工作、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参与全区禁毒工作、参与全区打击传销工作、参与全区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等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协调流动人口、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 4.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 5.负责协调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 6.负责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 7.负责研究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8.负责开展全区见义勇为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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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信访维稳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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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于潜洋 |
办公电话 |
0631-5975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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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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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开展维稳专题调研、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涉稳风险排查、稳定风险评估。 2.负责组织做好群体稳定工作,调度处置群体聚集事件。 3.负责组织开展安保维稳工作。 5.负责到党工委管委的来访群众的接待处理工作。承办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来访事项。负责管委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工作。 6.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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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复查督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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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戚海 |
办公电话 |
0631-59161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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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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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法司法工作。 2.负责评查政法部门案件办理;负责指导协调依法处理重点敏感案(事)件;负责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负责依法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负责国家司法救助相关工作。 3.具体承办复查申请的受理工作。 4.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资料以及举行听证会。 5.审查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与适当,拟定复查意见。 6.按照职责权限,督促复查意见的履行。 7.办理复查事项统计和备案审查事项。 8.研究复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政策或者改进工作的建议。 9.对违反《信访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10.负责党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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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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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王波 |
办公电话 |
0631-598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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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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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 2.研究提出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4.指导镇、街道依法做好村(居)委会自身建设和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村民、居民自治;指导基层加强村(社区)组织制度建设;指导基层开展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5.指导街道办事处搞好社区规划,配合做好社区设置、调整工作。 6.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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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社会救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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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曲小健 |
办公电话 |
0631-5916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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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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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社会救助、慈善、残疾人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相关政策、规章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 3.负责城乡特困救助对象供养和城乡社会困难户、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对象的救济和补助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开展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组织对内、对外赈灾等紧急募捐。 5.组织助老、助医、助学、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项目和救助活动。 6.广泛宣传慈善文化,普及慈善理念,增强全民的慈善意识;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完善社会化的康复训练服务体系。 8.负责残疾人教育培训、劳动就业,鼓励帮助残疾人自谋职业,依法做好残疾人保障金工作;负责做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落实残疾人扶助政策,协助组织实施无障碍改造;配合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维护残疾人正当权益。 9.指导和管理基层残联组织建设;负责红十字会、妇青日常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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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养老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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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苗建永 |
办公电话 |
0631-5916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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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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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有关养老服务政策。 2.负责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3.鼓励、指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 4.负责指导镇、街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落实相关服务标准要求;负责指导镇、街道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落实相关服务补助标准;负责指导镇、街道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5.负责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配合做好行政界线的划定和界桩的管理维护。 6.负责指导镇、街道做好留守儿童、老人、妇女关爱保护工作。 7..贯彻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开展孤残、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8.负责指导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 9.负责指导各镇、街道配合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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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武装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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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刘晓东 |
办公电话 |
0631-5916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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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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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2.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措施。 5.组织落实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6.承担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7.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组织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9.负责全区民兵组织工作,指导基层武装部搞好民兵组织整顿和民兵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基干民兵进行军事训练,搞好民兵战备执勤工作。 10.负责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民兵政治教育;负责管理、维护全区国防工程;负责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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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宗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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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徐洁 |
办公电话 |
0631-5910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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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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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全区政治安全调研。 2.负责组织开展反邪教教育宣传教育。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落实。 5.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7.依法履行管理职能,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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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农村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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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蔡鹏辉 |
办公电话 |
0631-5916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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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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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 2.协调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 3.指导基层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4.指导基层做好乡村振兴样板片区建设。 5.抓好年度扶贫政策落实。 6.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 7.协调拟定全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按要求抓好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相关工作。 8.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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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农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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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程发祥 |
办公电话 |
0631-5916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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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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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全区种植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 3.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4.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落实工作。 5.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指导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 8.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10.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负责各类优秀农业实用人才工程申报、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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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海洋渔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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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邹建华 |
办公电话 |
0631-5916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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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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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海洋与渔业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全市海洋产业发展、产业布局和海洋资源高效利用规划、海洋新兴产业规划。 2.承担用海、用岛的审核、转报工作。 3.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 4.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工作,公开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5.指导水产健康养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海洋牧场建设。 6.承担渔业苗种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承担渔业统计工作。 7.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渔业船员证件管理工作。 8.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监督管理渔业捕捞生产相关工作。 9.协调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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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林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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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石强 |
办公电话 |
0631-5994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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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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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3.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 4.监督管理全区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监督管理全区林木种苗、花卉、草种质量。监督管理全区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古树名木、珍贵树木保护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全区林产品质量监督。 5.负责全区森林、草地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草地火灾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森林、草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防火监测、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6.负责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 7.指导林业和草地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区林业和草地人才队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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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畜牧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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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程发祥 |
办公电话 |
0631-5960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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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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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畜牧业法律、法规、政策。 2.研究提出推动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畜禽养殖企业规模化、现代化建设。 4.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6.负责食用畜禽及其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畜禽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兽药经营单位、动物诊疗机构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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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名称 |
世纪公证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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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张华 |
办公电话 |
0631-5995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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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placeholder tag=p i=371} {placeholder tag=span i=802}职 {placeholder tag=p i=372} {placeholder tag=span i=803}责 {placeholder tag=p i=373} {placeholder tag=span i=804} |
{placeholder tag=td i=958}
{placeholder tag=p i=374} {placeholder tag=span i=805}1.行使公证处的权利,开拓、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placeholder tag=p i=375} {placeholder tag=span i=806}2.审查签批重要法律文书,把好公证质量关。
{placeholder tag=p i=376} {placeholder tag=span i=807}3.执行公证职责,承办重大疑难的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