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李妍
办公电话:0631-5866801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督查和后勤服务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舆情管理、保密、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等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全系统的普法教育宣传以及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政策调研工作,制定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政策。承担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负责人:谷玲
办公电话:0631-5314866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考核、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保障、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重点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系统及行业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省市文化和旅游行业高技能人才评选培养工程。负责市直文化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全市文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承担文化、旅游、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创新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3、艺术科(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牌子)
责任人:戚军玉
办公电话:0631-5866089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创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文艺品种,指导文艺院团发展,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等重大文艺活动,指导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工作。管理全市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参与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宣传展示工作。承办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4、财务科
负责人:彭华英
办公电话:0631-5865569
机构职责:负责部门预算和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指导市级重点以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全市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物专项经费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监测全市文化和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统计和产业考核与管理工作。
5、公共服务科
负责人:宋亚平
办公电话:0631-5865277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公共文化事业和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化、产业智慧化、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智慧化、信息化,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大数据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公共文化活动、群众文艺创作。挖掘、整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利用公共文化阵地,促进传承和传播。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
6、产业发展科(挂资源开发科牌子)
负责人:邢萍
办公电话:0631-5313344
机构职责:拟定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协调、参与具有综合功能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的策划、审核和实施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建设。承担新旧动能转换康养旅游产业、精品旅游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协调推进部门合作,发展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创新以及开发体系建设,发展旅游购物。推进旅游厕所建设运营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承担红色旅游、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
7、市场推广科
负责人:于英娜
办公电话:0631-5313334
机构职责:负责拟订海内外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广开发战略、政策并组织实施。策划推广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并组织开展海内外宣传。负责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产品市场营销。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节庆活动和营销活动。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的奖励政策。协调推动海内外旅游航线相关业务。承接城市国际化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以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
8、市场管理科
负责人:曲晓琳
办公电话:0631-5313341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标准化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网络视听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普法工作。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负责指导旅游者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工作,指导服务质量提升。负责文化和旅游安全、假日旅游市场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旅行社、导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导游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监管文化类社会团体和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9、广播影视科
负责人:刘砚铭
办公电话:0631-5229028
机构职责:研究拟订全市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影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对全市广播影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管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全市电影、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播电视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应急广播建设。负责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10、新闻出版科(挂版权科牌子)
负责人:赵秀宁
办公电话:0631-5866816
机构职责:研究拟订全市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及新闻出版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规划、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版权产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内报纸出版单位,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单位的业务监管工作,组织对报纸、数字出版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承担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推动印刷业转型升级和新兴印刷业发展。指导和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对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进行管理,承担涉外以及涉港澳台著作权有关事务。组织开展全市版权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承担全市新闻出版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服务工作。
11、文物管理科
负责人:吴昊
办公电话:0631-5866807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文物安全、执法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文物安全技防方案,验收文物安全技防工程,申报文物安全技防、消防工程项目。负责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与保护。组织协调建设项目中的文物保护、抢救发掘工作,监督管理市域考古调查、勘探、发掘项目。指导博物馆设立、备案、评估定级工作,组织全市博物馆文物藏品的鉴定、交换、调拨、借展、修复、复制、拓印、预防性保护以及数字化保护等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文物及经营活动。
12、机关党委
负责人:张际华
办公电话:0631-5866805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相关工作。
13、威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人:张蓉
办公电话:0631-5206977
事业单位职责: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协调督查;负责查处省以上批转的案件和跨区市重大案件;负责组织全市性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负责受理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负责依法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相关领域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威海市群众艺术馆
负责人:荆国胜
办公电话:0631-5223024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组织、指导全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及理论研究,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传播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培训各类文化艺术骨干;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和保护工作;负责本单位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及举办的公益活动的安全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威海市博物馆
负责人:邵毅
办公电话:0631-5893012
事业单位职责:负责征集、收藏珍贵文物和自然标本,开展对各类文物的研究、保护和有效利用工作;开展文物展示、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活动,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负责本单位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及举办的公益活动的安全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威海市图书馆
负责人:时庆安
办公电话:0631-5306090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保存文化遗产工作;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收集、整理、保存、开发、研究并提供相关公共文化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文献保障和智力支撑;开展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全民阅读;承担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实施工作;承担全市古籍普查登记和古籍数据库建设,开展古籍业务培训、研究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及举办的公益活动的安全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7、威海市美术馆
负责人:邹本洪
办公电话:0631-5319122
事业单位职责:组织与承办美术作品展览;组织开展美术创作研究和文化交流活动;开展全市美术公益服务,宣传美术知识,普及审美教育;承担美术作品征集;负责本单位管理的公共文化场所及举办的公益活动的安全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威海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华
办公电话:0631-5312303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信息平台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咨询服务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新媒体的建设和运维工作,参与文化和旅游网络营销宣传及城市品牌推广工作;完成市文化和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