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张钦钦
办公电话:0631—5173030
机构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人:金继华
办公电话:0631—5173035
机构职责:组织起草自然资源有关规范性文件。牵头拟订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测绘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各项改革。组织开展全市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
3、政工科
负责人:李波
办公电话:0631—5173041
机构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指导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4、财务科
负责人:钱大鹏
办公电话:0631—5173038
机构职责:拟订有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承担全市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的相关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绩效评价管理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内部审计工作。
5、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
负责人:刘振义
办公电话:0631—5173046
机构职责: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负责自然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6、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负责人:臧华
办公电话:0631—5173048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区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7、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负责人:刘万鹏
办公电话:0631—5173052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负责各类开发区用地管理。
8、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负责人:冯雪
办公电话:0631—5173050
机构职责:开展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9、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人:张启明
办公电话:0631—5173055
机构职责: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市级重大专项规划。指导区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工作,完善规划实施政策。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综合统计和系统内专业统计监测管理工作。
10、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负责人:李术伟
办公电话:0631—5173058
机构职责: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转用政策。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1、详细规划科
负责人:姜岩
办公电话:0631—5173059
机构职责:承担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组织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
12、建设工程管理科
负责人:岳萍萍
办公电话:0631—5173062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技术把关工作。承担市政交通、管线等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将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指导高危行业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13、耕地保护监督科
负责人:刘潇
办公电话:0631—5173067
机构职责:拟订全市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承担全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14、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负责人:兰明祥
办公电话:0631—5173065
机构职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工程。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5、矿产资源管理科
负责人:李晓峰
办公电话:0631—5173070
机构职责: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矿业权市场,调处有关探矿权和采矿权权属纠纷。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和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全市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和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工作。
16、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
负责人:胡明娜
办公电话:0631—5173072
机构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管理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重大测绘项目。统筹全市遥感影像获取和利用,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卫星遥感和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测绘活动、质量。负责全市测绘信用体系建设与管理。拟订全市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全市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汇交和测绘项目登记。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应急测绘保障工作,协调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承担地图审核、国家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审批以及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17、行政许可科
负责人:高明
办公电话:0631—5897057
机构职责:牵头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相关工作。
18、高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江元钢
办公电话:0631—5173086
机构职责:负责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19、临港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丛林
办公电话:0631—5581775
机构职责:负责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20、经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杜晓峰
办公电话:0631—5916310
机构职责: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内除工业项目外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
21、南海新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张伟
办公电话:0631—5173073
机构职责:负责南海新区辖区范围规划管理工作。
22、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环翠规划分局
负责人:谷海江
办公电话:0631—5173077
机构职责:负责环翠区辖区范围规划管理工作。
2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登规划分局
负责人:许全亮
办公电话:0631—8452362
机构职责:负责文登区辖区范围规划管理工作。
24、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于海涛
办公电话:0631—5173102
事业单位职责:(一)承担土地矿产储备、土地利用监测、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的服务保障及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技术服务等工作。(二)承担市级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和临时利用工作。(三)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和矿产地战略储备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技术服务工作。(四)承担全市土地交易市场和土地利用成效的监测工作;承担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各类地价的定期评估测算工作;承担市区划拨土地有偿使用费征缴的事务性工作。(五)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耕地质量评定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六)承担编制市级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划和全市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七)承担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技术服务工作。(八)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5、威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负责人:李志
办公电话:0631—5352607
事业单位职责:(一)承担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临港区,下同)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发证等相关工作。(二)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三)承担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的事务性工作。(四)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维护和利用工作。(五)承担不动产登记法治服务工作。(六)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6、威海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人:邵锦光
办公电话:0631—5173121
事业单位职责:依法依规集中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的土地、矿产、测绘行政执法职责。
27、威海市国土空间技术中心
负责人:樊兆震
办公电话:0631—5173131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数据运维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展览与公示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8、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登规划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大全
办公电话:0631—8452362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全区规划管理辅助工作;承担建设项目规划方案评审、报批及调整变更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工程许可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各类地上(下)管线、管廊、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的报批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的验线确认、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登规划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9、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所
负责人:张仲春
办公电话:0631—5381819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0、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所
负责人:李荣先
办公电话:0631—5702997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1、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所
负责人:卢军乐
办公电话:0631—5570308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2、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草庙子所
负责人:刘衍秋
办公电话:0631—5518035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所
负责人:宋修智
办公电话:0631—8545435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34、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汪疃所
负责人:王华伟
办公电话:0631—8561073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及利用等事务性工作;对辖区内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发现、制止和上报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