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医保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挂党建办牌子)。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障领域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联系电话:0538-5630100
(二)基金监管科(挂规划财务科牌子)。
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全县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538-5630368
(三)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挂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科牌子)。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集中采购平台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以及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负责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以及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联系电话:0538-56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