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挂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牌子)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7188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县拨付的统计系统事业费。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协助管理各镇(街道)统计机构负责人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2、统计执法监督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83053
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级履行的执法职责,省、市移交案件的查处。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实施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导部门统计工作。3、综合业务科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7189
参与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承担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经济循环账户,综合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汇总、整理全县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建立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执行统计报表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应对气候变化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旅游、物流等统计数据。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服务业统计制度及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部门服务业统计和地方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新兴服务业、交通运输、邮政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县城镇化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负责指导人口变动调查,组织实施人才资源、工资以及科技、文化产业、社会发展、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城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本部门领域内人才相关工作。4、高青县普查调查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8055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电子邮箱:gqxtjj@zb.shandong.cn
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和调查单位基本情况的统计报表制度,承担全县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统计调查单位的审核确认。
(二)组织全县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与统计管理和“四上单位”纳统,承担实施全县“准四上”企业统计制度的组织工作。
(三)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拟订全县实施方案,在主管部门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承担普查试点和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承担普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资料开发应用与分析研究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县社情民意调查,提供社情民意咨询服务,组织社情民意征集和舆情收集工作,承担国家、省统计局和市县有关部门委托的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社情民意调查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调查和分析工作,开展全县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重大工作任务的统计监测调查和综合评价的服务保障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农业农村调查数据。
(六) 建立各专业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 组织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相关辅助工作。
(七)指导全县部门和镇(街道)、园区的各项普查调查基础工作。
(八)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5、高青县统计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联系电话:0533-696718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电子邮箱: gqxtjj@zb.shandong.cn
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及有关统计制度,承担全县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和新经济增加值、文化产业增加值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枝算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县级资产负债核算的服务保障工作,探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警。
(二)承担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外的规模以上工业统计和能源统计的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业“大个体”统计调查及重点产业经济统计监测的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工业和能源专业相关统计基础工作。
(三)承担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统计服务保障工作,为开展资质以外建筑业抽样调查及全县重点产业经济统计监测提供技术支撑,指导全县相关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四)承担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以外的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以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人口、就业和科技等统计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规模以下服务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抽样调查及重点产业经济统计监测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县相关服务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以及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人口、就业和科技等统计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五)承担高质量发展监测和新经济等监测工作,组织开展高质量发展监测、新经济统计研究和试点,承担实施全县新经济统计调查和新经济重点产业监测的服务保牌,组织开展统计数字化转型工作,指导全县高质量发展监测和新经济统计调查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数据质量枝查的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汇总整理高质量发展监测、新经济调查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县级统计信息化项目建设,承担县级统计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统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和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统计工 作数字化转型、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 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各项普查的数据处理工作。
(七)协助开展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工作,开展统计预测、统计监测、数据质量评估评价方法及应用研究,发布统计科学研究课题,受理课题立项和结项工作,组织协调统计科研活动,承担统计信息相关咨询服务保障工作。
(八)参与建设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核查辅助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服务保障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各专业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
(九) 协助县统计局组织实施县委、 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统计监测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等工作。
(十)指导镇(街道)、园区和部门做好相关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
(十一)完成县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